
五、推荐免试
可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招收学科
1、推免对象为应届国防生;
2、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可申请推免至经济学、理学和工学各学科。
(二)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装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切勿更改邮箱密码),传真至010-66364037,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准备材料
考生将①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②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③专业排名(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④本科录取名册(加盖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⑤政审表(所在院系或国防生选培办审查盖章,表格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切勿更改邮箱密码)⑥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批表、介绍信等6份推免材料于复试时交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参加复试
我院审核考生申请,电话通知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于9月下旬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进行“接受复试”操作。复试时间为9月下旬,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科面试、体检、心理测试、体能考核和政审。
考生如需开具复试(接收意向)通知,可联系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
4、录取事宜
我院将向拟录取学员寄送《装备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10月上旬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进行“接受录取”操作。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2016年12月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后续复试。
(三)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内报名、接受复试、接受录取等相关操作及未寄送经推荐院校批准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
2、推免考生来院复试期间须携带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携带适合体能测试的衣物,复试前几天注意饮食清淡。
(注:报考相关时间以教育部和上级主管机关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