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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看点——看反腐新常态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李国民 孙艳敏 高斌责任编辑:刘航2014-11-04 11:17

7月27日,中纪委、中组部、审计署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党政主要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官员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今年9月1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一组统计数据:在过去30年,全国审计机关直接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2万亿元,移送违法违纪事项和犯罪案件线索4.2万条。包括刘志军案在内的很多大要案的线索即来源于审计部门的审计。

■网络反腐

2013年4月19日零时,人民网、新华网等8家中央媒体新闻网站,以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4家大型商业网站,同时在首页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将中央纪委监察部、中组部、最高检、最高法和国土资源部的网络举报平台整合集纳一体,进入这个“专区”,就相当于走进了一个网络举报大厅,可随意进入上述部门的举报窗口。

这是中国网络媒体首次统一开设“举报监督专区”,被普遍视为将网络反腐纳入“正规军”的举措。

同年9月2日,经过大半年的筹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由监察部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纠风之窗和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网站五网合一而成,“接受网络信访举报”是其主功能之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辟了举报专区,下设“举报指南”、“我要举报”、“举报查询”、“其他举报网站”、“举报方式”等版块,构建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和平台,方便群众的监督举报、诉求、建议等“一键直达”中央纪委。网站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版块就是“案件查处”,自开通后,几乎所有省部级官员被查处的消息都在此第一时间公布。

今年9月2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一周年之际,监察部副部长于春生做客网站在线访谈时披露,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实名注册人数已经超过1.5万人,留言4万多条;日均举报量达到800余件。

反腐败的另一支主力军——检察机关,在网络反腐方面也锋芒凸显。早在2003年,最高检就建立了中国官方最早的网络举报平台。目前,最高检已与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了网上举报平台。近两年,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揭露腐败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新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将借助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

专家认为,在网络反腐上,“正规军”已渐成“建制”,并从幕后走到台前。

■国际追逃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分子携款外逃,广大群众对此十分关注。最近,相关部门掀起了境外追逃风暴。

10月10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首次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的身份亮相并接受媒体采访。据悉,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

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在这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指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部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加强国际合作、切断贪官外逃之路的思路更加明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决定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9月26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截至10月10日,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