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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社会治理新常态

来源:南方日报责任编辑:刘航2014-11-04 11:17

针对我国发展进入关键期,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增长进入平缓期,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社会治理是因应我国社会转型重大变化的战略抉择。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治理已成为与改革、市场并驾齐驱的关键词。“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我们虽然已进行了六次机构改革,但是社会体制不合理的部分还依然存在。一是不到位。政府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管得很多,该市场管的没有放到位,该社会管的没有放下去。而不该政府管的事老百姓都来找政府,该个人管的事自己却不解决。二是不协调。职能交叉,叠床架屋,多头管理。“一只青蛙”在水里面是水利部管,上了岸是农业部管,上了高速公路是交通部管,进了树林是林业总局管,上了餐桌是工商和食品管,从而引发很多矛盾。有人统计,人一生需要办理的形形色色证件、证明多达400多个,生老病死都要“跑审批”,严重制约了社会发展活力。因此,需要尊重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向社会放权,改变目前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中政府一家独大的局面。更深层的是社会本身已经明显地变化了,海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多元的社会需求,使得社会治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头戏。

怎样走好下一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这一论断,解析了社会治理新常态。

系统治理。党委、政府、社会、基层组织、个人形成一个多元主体系统,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通过政府引导、平等协商、利益分享、责任共担的方式,良性互动,形成符合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是大政府、全能政府,只要能够管得到的事项,无论该不该管、管得好不好,政府都要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是有限政府,只负责制定游戏规则和提供公共服务,只要能交给社会、交给市场的事项,哪怕自己管得了,甚至管得还不错,都要下决心转出去。大社会就是社会组织要发育起来。社会治理,党和政府是主导,社会组织是主力。实际上,社会自治的能力很强,让群众自己做主,也会做得挺好,党委政府也乐见其成。

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社会治理是法治社会,体现为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源头治理。社会问题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要从源头上去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要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综合施策。社会治理是综合施策,加强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治理手段既要依法依规,更要合情合理。在运用权力之外,形成市场、法律、文化、习俗等多种管理方法和技术,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治理信息传送呈网络状互联互通,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达成共识。治理的实质是协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使大家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追求各方双赢、多赢、共赢、互赢。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现代化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