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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作者:毕淑娟责任编辑:张琴2015-03-19 11:21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2014年,“呼格案”再审轰动全国。一起18年前宣判“罪犯”已被执行死刑的旧案,却因发现了真正的凶手而再次走上法庭。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故此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守彬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中了我们司法机关的脉搏,“严格规范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当前我们面临的挑战和考验。”

“司法的公开透明,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这为司法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司法机关必须树立“司法公开是一种自信、是一种力量”的认识,把司法公开作为自觉的行动。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宋丰强也表示,“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只有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才能让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感到公平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执行难”是司法部门“众难”之一,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不透明。“需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这样才能便于全民监督,才能更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切实保障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有一句经典名言:“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