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军网专题>>“四个全面”吹响治国理政新号角>>全面深化改革>>军报聚焦>>正文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来源:《求是》作者:穆虹责任编辑:张琴2015-03-19 14:12

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改革在良好的法治氛围中推进

广大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改革实施不仅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更需要每个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觉维护、捍卫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是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任务。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知法的氛围,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基础。建立法治社会首先要让每个公民了解法的存在、掌握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国民教育体系、全民普法活动和新闻、文艺等方式,宣传增强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依法推进改革、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特别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必然涉及利益关系调整及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应及时做好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让广大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投身改革,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改革。

树立守法意识,倡导全民守法的社会风尚,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民守法是改革实施必需的法治环境。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法律既是公民保障自身权利的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形成公民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理念。要把严守契约、尊重规则、诚实守信、公序良俗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要破除“法不责众”、“法外施恩”等错误观念,任何人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人人守法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增强用法理念,形成全民用法的行为方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可持续的法治条件。当每个公民都自觉地把法律作为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用法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时,改革才能步入真正良性运行的轨道。在推进改革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涉法的问题,要引导群众有问题循法律途径来解决,使群众相信只要是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法的结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率先垂范是必不可少的,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336项重要改革举措,四中全会又提出依法治国的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需要纳入改革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推动国家治理走向长治久安。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用改革成果丰富法治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越走越广阔,步伐越来越稳健。

(作者:中央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