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抢新娘”习俗引争议

来源:新华社作者:周良责任编辑:李晨
2016-08-04 13:20

新华社阿斯塔纳8月3日专电(记者周良)虽然“抢新娘”的习俗在哈萨克斯坦保留至今,但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近日在该国引发争议。

据当地媒体报道,一个名叫叶尔曼诺娃的姑娘1日晚出去散步后失踪。她的父母心急如焚,赶紧报了警。警方随即展开寻找,并在媒体上发布寻人启事。好心人还组成寻人小分队帮助搜寻。

两天后,失踪女孩被找到,身体状况良好。叶尔曼诺娃的好友通过社交媒体透露,她当晚散步时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抢亲。被抢回家后,男子及其家人试图说服叶尔曼诺娃同意这门婚事,但遭她拒绝。由于媒体持续关注此案,男子一家人非常紧张,最终不得不同意让叶尔曼诺娃回家。

“抢新娘”的习俗在哈萨克族等中亚各民族中古已有之。按照这一习俗,如果小伙子心仪某位姑娘,却无法向女方父母支付昂贵的彩礼或一方父母反对这桩婚事,小伙子就可以通过“抢新娘”的方式将女子抢回家成亲。

这一习俗在哈萨克斯坦沿袭至今,南部地区尤其盛行。按照习俗,女子被抢后,直到进男子家之前她都可以对男子拳打脚踢。女子被抢后,男子父母一般会到女方家去请求原谅。如果女方家人不同意婚事,可以到男方家将女儿带回,男方不得阻挠。即便女方家人对男方家人百般侮辱,男方也得忍受。古时候,很多被抢女子认为这是耻辱之事,一般都会选择留在男子家成亲。

男子在没有征得女方或女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抢亲,往往会引发男女双方家族之间的矛盾甚至造成激烈冲突。当今社会,这种行为还会引发官司。尤其是当女孩已经另有恋人的情况下,“抢新娘”往往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每年哈萨克斯坦都有多起“抢新娘”事件发生。多数哈萨克斯坦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也有人认为,男方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下“抢新娘”已经触犯法律,应按照刑法中的“绑架罪”论处。

哈萨克斯坦著名律师乌捷别科夫说,哈萨克斯坦法律中只有关于“绑架罪”的条款,但没有关于“抢新娘”如何处罚的条款。根据当地刑法,绑架罪可判处7至12年监禁,但“抢新娘”的行为很少真正受到惩处。

乌捷别科夫说,如果“抢新娘”的男子自愿释放被抢女子并确保其生命安全,就不应受到法律惩罚。只有当男子“抢新娘”后实施强奸、给女子身体造成伤害等情况下才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他认为,鼓励“抢新娘”的男子确保被抢女子的生命安全比惩罚“抢新娘”的男子更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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