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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里的一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回眸

来源:新华社作者:崔清新、陈菲、余晓洁责任编辑:遥远2015-03-01 17:41

立改废释并用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镜头四】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修改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应当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4年四部法律草案二审稿再次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有效拓展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极大地焕发了民众的参政热情和民主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评价说,立法机关要在“兼听则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镜头五】“现在北京是一周限制一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吴晓灵委员说。

王毅委员说:“过去本来限号行驶是一个临时的,结果很多家庭都是两辆车。”

“有关方面一定要慎重考虑,究竟源头治理重点应该放在哪里?”辜胜阻委员说。

……这是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关于“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条款”时热烈场景。

一年来,在草案审议前增加半天的集体阅读、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鼓励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常委会会议上,抢话筒、争发言的现象越来越多,观点尖锐、交锋的场面频频出现,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草案得到充分审议,各方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出台的法律案才能经得起考验。

【镜头六】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婚姻法个别条款的解释,明确了公民的“姓名权”。这是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某一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但此前使用不多。去年,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式上可谓“全面开花”,综合运用制定、修改、解释、清理、备案审查等立改废释多种形式并举,尽量做到法律的衔接和统一,保证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权力来自人民 制度与时俱进

【镜头七】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讲话深刻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讲话有力凝聚起广大人民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信心和力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学习总书记讲话时,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镜头八】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要求每位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1至3名所在选举单位的全国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和一线工人、农民代表。

这是继2013年每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5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的制度实施之后,全国人大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

一年下来,共有140名常委会委员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群以及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推荐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与333名代表建立起日常联系和沟通。通过这种方式,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得以直抵国家权力机关,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在国家权力机关更好地统一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优势和功效进一步彰显。

【镜头九】5月8日至11日,在嘉兴市王店镇,湖州市妙西镇龙山村,在杭州市南星街道和小营巷,张德江委员长走进人大代表工作站,来到群众中间,仔细询问这里的乡镇人大工作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来,县乡人大工作受到空前重视。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做好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一线”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意义非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