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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晒在阳光下

来源:解放军报责任编辑:刘航2015-04-02 04:01

让权力晒在阳光下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面面观

御政之首,鼎新革故。

从2013年《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梳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不断加大的简政放权力度,更加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着政府职能一步步从封闭走向透明,将“有限政府”的运作模式勾勒得愈加清晰。不久前出台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再次昭示了政府自我革新的担当和魄力。

摸清权力“家底”,才能更好履职尽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势必触动一些部门和人员的利益“奶酪”,如何确实甩掉“赘肉”,啃下深化改革征途上的这块“硬骨头”?如何防止“自由落体”,实现权责统一?如何做到循序渐进,确保科学合理?这些,都成为摆在地方各级政府面前的现实“考题”,我们一起来听听专家学者怎么说。

——编 者 

对话嘉宾:

汪玉凯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翟校义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划定权力边界,有权不可任性

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权不可任性”,推行权力清单,成为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的重要举措。那么权力清单究竟什么样,我们该如何理解其角色功能?

汪玉凯:所谓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并公之于众。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现“按图索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清单进行。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是划定权力边界。通过梳理政府及部门职责,把有法律依据的政府行使权力的事项逐个统计出来,把权力的“家底”搞清楚。二是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权力的行使。摸清“家底”是第一步,接受社会监督是其核心所在。

问:怎样才能挤出不符合法规的“权力水分”,提高权力清单的“含金量”?

翟校义:亮出权力清单的过程实际上是对政府部门权力自我“割肉”的过程。权力清单的质量取决于政府部门自我改革的力度。要挤干“水分”,除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还必须按照《意见》所强调的,在行政职权目录审查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很多地方政府都做过这样的尝试,但我认为目前还缺乏一个关键性的环节——过程公开。我们的许多政策都听取了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意见是怎样听取的,吸收了哪些又拒绝了哪些,也应当公布出来。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直播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公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