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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双江民族团结掠影:众多民族亲如一家

来源:新华社作者:白靖利责任编辑:张琴2015-04-14 19:07

依法自治,共促和谐

依据我国法律,自治县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行。结合当地县情,双江县开展了自治条例、古茶树保护条例、南勐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的修订和颁布实行,依法治县水平不断提升。

为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双江县在乡镇、村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了1070名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办事公正的党员为基层调解员。2014年,全县化解了500多件民事和商事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多年来,双江县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截至去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公务员482人,占总数36.35%;其中有处级实职少数民族干部14人,占总数48.28%。

罗欢欢说:“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在双江县干部群众中深入人心。

多年来,双江县保持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县”“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连续13年保持了“无毒县” 和“平安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