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便利,为群众安全使用居民身份证创造条件。
(二)落实工作保障。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涉及系统建设、设备配备、宣传发动等诸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落实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技术保障。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流动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现有技术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抓紧编制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经费预算,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经费装备支持。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方法步骤,把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人员培训,熟练掌握具体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平稳推进。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阐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总结推广各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正把这项顺民意、惠民生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