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龙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作者:高雷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6-09-28 09:39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高雷)据长春市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长春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和吉林省委决定:刘长龙同志任长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刘长龙同志简历

刘长龙(资料图)

刘长龙,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师范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吉林省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长春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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