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谈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新华社作者:王茜责任编辑:刘航
2017-04-26 19:01

律师执业既要保护也要规范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谈律师执业权利

新华社记者王茜

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律师作用的有效发挥,律师在执业中会遇到哪些障碍?到哪里去寻求保护?在机制上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记者在26日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进行了专访。

问:在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经过梳理,目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存在十个问题。一是会见问题,有的地方存在申请会见不安排,或者安排不及时的现象。二是一些地方对律师的阅卷请求不及时安排,限制阅卷内容,不允许对案件进行拍照或者复印。三是调查取证、质证问题,律师查明事实需要的证据不能充分地调取、收集,庭审中也还存在着律师的质证意见不能充分地表达。四是在庭审过程中,不当限制律师发言,个别地方甚至还发生过当庭呵斥、辱骂律师,强行驱逐律师的情况。五是被控妨害作证的问题。六是个别地方无理由、不接受律师辩护材料,或者接受材料后不出具收据。七是有的地方限制律师每天立案数量或者人为延长立案时间。八是个别地方仍然区别对待律师和检察人员,对律师出庭进行“歧视性”安检。九是人身权利受侵犯的问题,2016年发生了多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对方当事人或法庭旁听人员殴打事件。十是律师投诉后得不到回应的问题。

问:出现律师需要执业权利保障的问题,律师要到哪里去寻求保护?

答:今年2月,全国律协下发通知,要求各律师协会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2月22日,第一家省级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广东律协维权中心揭牌成立;3月24日,全国律协维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截至3月底,全国31个省级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全部建成,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问:如何解决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不健全问题?

答:当前,从相关法律到中央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政策措施,规定已经比较到位,主要问题是执行不严、衔接不够、落实不力。既存在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不知道向谁投诉、如何投诉、投诉后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也存在办案机关对律师的投诉调查、处理和反馈不及时,甚至相互推诿等问题。对此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就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渠道和处置机制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对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职责,突出了渠道通畅、快速受理、联动处置和有效保障四个特点。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

问: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是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

答: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成员单位可以利用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平台,沟通交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存在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问:社会上有对律师执业不规范的反映和质疑,认为个别律师在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那么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司法部如何规范这部分律师?

答:一个方面我们要切实保护、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加强律师的自律,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律师能不能做到依法、规范、诚信地执业?能不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维护。确实有少数或极个别的律师,执业不规范、不诚信,甚至有的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对此司法部除了发挥律师行业的自律作用外,还成立了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对律师违法违规职业行为的投诉,司法部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要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通过这些措施,要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司法部经研究决定,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披露制度。从5月1日开始,以后凡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律师,都要第一时间在司法部官网上公开。要建立律师信用信息平台,开通查询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律师的不良信息。我们还要建立起执业行为的通报和司法建议制度。司法部将通过这些举措切实规范律师依法诚信履行职责,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更好发挥律师作用。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