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李昆明责任编辑:王春艳2015-05-28 06:06

2、先进军事文化的血脉里流淌着不可磨灭的法治基因

文化是一个系统、一种生态,浸润于文化系统之中的军事法制,能够将各种诉求不同、秉性各异的人整合在一起,夯实现代军事文明的基石。我们党在建军治军的伟大历程中形成的军事法治文化,使我们这支小米加步枪的军队,一路壮大、战胜强敌,创造出人类军事史的奇迹,成为震撼世界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1949年5月25日上海的清晨,是一个历史的永恒。经历了持续半个多月炮火洗礼的上海,在蒙蒙细雨中迎来了这一天宁静的清晨。当市民们打开家门时,无比惊奇地发现:马路两边潮湿的水泥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身穿黄布军装、和衣抱枪的解放军战士!

用鲜血和生命赢得城池的胜利之师,在蒙蒙细雨中居然未给自己找一块挡风避雨的栖身之地,当夜攻入上海市区的第三野战军10万大军全部露宿繁华都市的冰冷街头。这不仅是生活于都市之中的上海市民的“奇遇”,也是中外战争史上的伟大壮举。

我们这支军队为什么会创造出这一伟大壮举?这是党和军队用先进军事文化建设人民军队的结果。

习主席说:“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关系军队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我军一开始就建立了严明的群众纪律,军之所至,秋毫无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影响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官兵”。

“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经典军旅歌曲传唱至今,诠释着人民军队的思想文化,记载了人民军队的文化心路,同时也塑造了人民军队严明法纪的思想情感和文化心理。

诞生于战火中,当初被认为是一支“乱糟糟的流民部队”的工农武装,面对起义受挫,面对强敌追剿,思想涣散、作风也涣散。贺龙元帅后来回忆说:“那时候的军队,就像抓在手里的一把豆子,手一松就会散掉”。

创建什么样的军队?如何创建人民军队?毛泽东十分重视用人民军队的思想和法纪教育官兵、培育官兵,在血与火的峥嵘岁月中锻造出独具中国特色的军事法治文化。

1927年10月,毛泽东在率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挺进途中,为克服部队中存在的“流寇”习气和军阀作风,亲自为部队规定了“三大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第三,打土豪要归公。随后,部队在遂川县分兵发动群众时,毛泽东又提出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

1928年4月,部队转战到达湖南桂东县沙田时,毛泽东正式向部队颁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并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之后又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将“打土豪要归公”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随后又将“六项注意”增加“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就是我军最早颁布的纪律条文,构成了我军法治文化的底色。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没有深奥的道理,没有抽象的原则,没有难懂的语言,没有漂亮的词句,却是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宗旨的鲜活内容,深刻反映了人民军队法治文化的思想品质和精神特质。

人民军队的纪律是实现共同理想的纪律,是承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它融官兵的政治理想和道德情感于一体,集官兵的价值追求和思想境界于一身,鲜明体现了人民军队先进军事文化的理论特征。 

正因为如此,陈毅元帅说:“纪律好即是向人民说明自己的政治面目;人民根据军队的纪律,即可判断军队及政权的性质,来决定其拥护或反抗的态度。某种政权必具有某种军队,人民对政权和军队的性质,在开始接触的第一天,常常从纪律上来判决,同时军队也是以其纪律对人民作日常的切身接触,这乃是一个真理。”

正因为如此,我军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是在莺歌燕舞的和平环境;无论是在乡村都市驻防,还是在异国他乡作战,广大官兵都能以人民战士的高度觉悟自觉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据当时的报告记载:解放上海初入市区的部队,接连两三夜都是在马路边露宿的。尽管当时正赶上江南的雨季,连夜雨下个不停,但由于从军长到基层干部都能以身作则,战士也都毫无怨言。市民们再三邀请官兵们进屋休息,也一一被他们婉言谢绝。市民们送的慰问品甚至开水,他们也谢绝不受。有一个工厂工人送慰问品给部队,双方互相推让十多次。工人们感动地说:“这真是我们的队伍!”有个商人夜间送烧饼慰劳他家门口的我军哨兵,被谢绝;等哨兵换岗后,他又送给新来的哨兵,还是被谢绝。连送三四次,直到天明,也没有一个战士接受。这位商人不无感慨地说:“解放军的纪律在每个人身上都一样,真是好队伍!”一位资本家看到这一情景后,感叹地说:“蒋介石是回不来了!”

当时正隐居在上海的著名科学家竺可桢,在1949年5月25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自岳阳路至永嘉路即见青年穿草绿色制服,上写‘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在左胸上。在永嘉路与衡山路位,院中同人予以食物,均不受。守门之站岗者,倦侧卧地,亦绝不扰人,纪律之佳,诚难得也。”

这一永恒的创举,恰是人民军队严守法纪的生动写照,凸显出在我军的文化血脉里流淌着浓郁的法治基因。

1937 年 10 月的一个雨夜,延安延河岸边的两声枪响,改变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的命运,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司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军功显赫的红军将领黄克功因情感纠纷枪杀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是赦,还是杀?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最后批准了边区法院对黄克功处以死刑的判决。毛泽东亲自给审判长雷经天复信:“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77年后,当我们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里走进电影院重新回顾那段历史,感受到的是一种人民军队内在一致的精魂: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于整纲纪。

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是对人的一种深层关怀、深度指引。先进军事法治文化正是一种“要求个体按照特定行为模式进行法律实践和法律思维”的价值选择。正所谓“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有了先进军事法律文化的强力支撑,我们这支军队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才能迈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铿锵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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