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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去年4月在内阁决议中确定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解除了武器出口限制,但可出口的装备品仅限于“救灾、输送、预警、监视、扫雷”等,日本事实上还不能出口潜艇。此次协议如能达成,这将成为日本首个与他国合作生产潜艇的案例。
日澳潜艇合作,对双方都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日本有着先进的潜艇技术与造船业,迫切希望打入高端军贸市场从中分一杯羹,澳大利亚选择与日本合作,既获得了先进的装备,也巩固了日美澳三国同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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