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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军 走出人治思维包围圈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王培 张志辉责任编辑:毛志文2015-01-27 04:02

克服人治观念 增强法治思维

■王 培 张志辉

在强军兴军的征途上,深入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大战略思想,需要在军事主流文化中植入法治精神,最大限度压缩人治思维空间,逐步确立法治思维在军队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坚持依法治军,勇于走出人治思维的包围圈

治军之“治”,不外乎“治事”“治人”“治法”。当前,科学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摆脱那些不合法律规范的治军思维约束,反思军队治理中存在的人治现象。

在军队治理中,对权力和法律认知态度的不同,是形成治军思维差异化的逻辑起点。从治军思维的特定角度看,人治思维是等级秩序、领导权威为主的治军观念和思维方式,视法律法规为人治的工具和手段。在人治思维影响下,个人特权大于法律法规的威力,个别人常常在制度笼子的外围、以个人曲解的法治精神为保护伞掩盖人治思维的私利性,并以此去解决军队建设矛盾和问题。甲午战争的失败,正是由于人治思维的阴影时刻笼罩着清政府军队改革,法律法规的正向作用力远远小于个人权威,军队改革步伐因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而丧失发展机遇。教训之深刻,不可不察。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此语虽然带有片面性,但也道出了人治思维的弱点。军队法律法规是根据国家安全需求,在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基础上,汲取国家和军队智慧的结晶,是确保军队一切工作向战斗力标准聚焦的重要武器。然而,人治思维追求权力至尊,在思考和解决问题时无视法治规范、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在利益面前以情代法、以言代法、暗箱操作,进而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审视当前不难发现,一些领域和部门关系基层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选人用人问题以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知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等严重损害军队法治权威、远离战斗力建设内在诉求的不良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抓工作不先吃透相关法规制度,抓训练不按训练大纲要求而是随意降低标准,抓管理不熟悉条令条例而是想到什么抓什么,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之一在于长期缺乏法治观念,以人治思维治理军队。这种思维不仅影响和制约部队全面建设,严重扰乱部队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战备秩序,也会消耗建设资源,增加军队治理成本。

人治思维的重要特征是不按规律、规则、程序办事,在行为上往往忽视战斗力建设内容与工作方式方法的有机性、合法性和程序性。在推进军队治理中,人治思维缺乏体系化统筹安排,治理方式具有主观性、易变性、部门性等特点,存在碎片化、不协调、不衔接等问题,有时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打架,损害治理体系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容易导致治理过程中“决策一出台,问题跟着来”。一支能打胜仗的现代军队犹如一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要使之协调有序运转自如,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严格管理。未来战争是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信息化军队的组织结构、力量编成和体系运行繁杂多变,缺乏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引领,只会把军队推到落后挨打的境地。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必须改变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与法治精神不符的思维模式,不能给人治思维留有藏身之地。

秉持法治至上,牢牢掌握法治思维的新要求

人治是法治的大敌。推进军队治理向纵深发展,打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主动仗,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发挥法律法规优化战斗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真正保证一切向战斗力聚焦。

聚焦军队建设重心,强调合理执法。从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无异于一场思想革命。这场思想革命的重要表现是合法与违法针锋相对的较量和博弈。法治意味着理性的统治,人治则难以避免非理性的误区。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与程序思维,规则与程序是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保障。坚持法治思维,就是要将思维理性的重心汇聚在能打胜仗的新型军队战斗力建设上,实现依法而治,实现权力行使的合理化、合法化。当前,军队改革正进入攻坚期,推进军队改革需要敢闯敢试,也需要依法进行。无论决策还是执行都应把合理性、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时刻审视目的、行为、手段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把握权力行使边界,注重正义执法。公平正义既是法治的生命源泉,也是彰显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显示器。在人治思维中,法律法规难以框住权力的溢出边界,纪律作风的滑坡显而易见。因此强调公平正义执法,就是要让法治精髓渗透于法治实施的全过程,用平等的原则去“反特权”,严防权力过载、超载,越位、越权。我军历来强调官兵一致,官兵平等享有军事、政治、经济三大民主。这是我军建设发展的特有优势和优良作风。但军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个别人的特权思想势必会搅乱军队法治思维的成熟和运用。推动权力有限化,尚需明确岗位职责,严守权力边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坚决克服要权利而忽视义务、要特权而侵犯官兵合法权益的倾向,把依法治军和以德治军有机统一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重视基层官兵智慧,实现民主执法。“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历史始终都在告诫后人,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是巨大的,群众的意见是一把好尺子。明白这个道理并不难,难的是把思想变成行动。现代军队的治理,已经不同于以往自上而下的管理或管控,而是营造以法律为边界的开放空间,让更多基层官兵成为治理主体。然而,现阶段军队建设中存在的身在兵中不知兵、官兵意见当作耳旁风等现象,既造成了脱离群众之风,也催生了人治现象。因此,加快推进军队治理,就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敞开大门让群众参与决策,努力打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在倾听群众意见和接纳群众智慧中,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提高治理效果。

促进矛盾和问题破解,推行创新执法。法治思维是化解矛盾和问题的最佳路径。多年来,制约我军建设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一直较为突出,战斗力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也不同程度地分散在相关领域。妥善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着眼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借助法治思维的阐释力穿透力,还原矛盾和问题的本来面貌,洞察其产生的深层次动因,找准矛盾和问题的形成规律,把控矛盾和问题可能的演变趋势,勾勒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合规性科学裁量治理空间,有机把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统一起来,大胆试验、大胆突破,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