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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严不起来、究不下去”的矛盾心态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郑元林责任编辑:牛晨斐2015-01-28 04:25

消除“严不起来、究不下去”的矛盾心态

■郑元林

都知道,唱红脸易唱黑脸难。一些单位执纪不严、违纪不究,一个重要原因是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患得患失,腰杆子不硬,陷入了“麻秆儿打狼——两头怕”的困境。

有的领导干部在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说是怕处理重了影响单位声誉,打击官兵士气,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弄得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种担心和顾虑,貌似为集体着想,为全局考量,其实却经不起推敲。一个单位的形象应该是面子与里子的统一,而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疮疤见光易好,伤口捂着易烂。”如果讳疾忌医,掖着盖着,势必会养痈遗患,推波助澜,带来的负面效应只会更大。

唱黑脸是一件得罪人的事。但是,领导干部不愿得罪个别人,就会得罪绝大数人,就会辜负党的信任、辜负官兵的期望,就会得罪热爱和支持我们的人民群众。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领导干部,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硬起手腕就得硬起手腕,该得罪人就得得罪人。不能为了多拉几张选票、多结几个人缘,而当老好人。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像周恩来、彭德怀这样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领导干部,为什么深受人们爱戴?我们要算清这笔政治账和民心账,而不能只打个人小算盘。

有的领导干部把敢“闯红灯”当魄力,把善拉关系当能力,把能够摆平当水平,甚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威而服吾公。”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领导干部自身不硬气,说话办事自然没底气,怕引火烧身,怕暴露自我,所以也不敢较真碰硬。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执纪不严、违纪不究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表面上是“不”和“必”的差别,实际上却泾渭分明,不容妥协。“破窗效应”告诉我们,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离不开认认真真、老老实实的态度。如果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只是叶公好龙,并不真抓实干,就不能消除畏首畏尾的矛盾心态。“条条高压线,就是不带电”,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灾难性的。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严纪峻法表面看来不讲情面,实际上不近人情反有情。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下决心处决张子善、刘青山,原因就在于,“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老百姓说,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廉政。对于干部本人来说,“严是爱,松是害”,保持严治深纠的高压态势,也是一种警示和敲打。

2000多年前,管仲就说过:“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消除“严不起来、究不下去”的矛盾心态,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规,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一把戒尺量到底。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作者系广州军区空军参谋长) 

(《解放军报》2015年1月28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