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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官兵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的主体作用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姚恒文责任编辑:牛晨斐2015-03-10 04:14

发挥官兵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的主体作用

■姚恒文

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指出,官兵是军队的主体,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官兵主体作用。这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好。

充分发挥官兵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的主体作用是坚持我军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我军的性质宗旨决定了我军始终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建军治军理念,在各项建设事业中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官兵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广大官兵推动部队建设发展、完成各项任务,是我军独特的政治优势和战无不胜的力量源泉。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军官兵共同的事业和责任,只有坚定地相信和依靠广大官兵,积极调动和发挥广大官兵投身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形成全军官兵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局面。长期以来,我军军事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不少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究其根源,很多和不尊重官兵主体地位、损害官兵利益有密切关系。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将法治当作“领导治部属”“上级治下级”“官治兵”的手段;有的单位抓工作唯上级指示是从,凭长官意志办事,对贯彻落实法规制度关注不够、执行不力;有的单位不尊重和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搞土政策土规定,层层加码,损害了法治的尊严和统一;在立法、执法监督等环节,不注重发挥官兵的能动作用,等等。纠治这些问题,既要发挥各级党委机关的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官兵的主体作用,让广大官兵更多更有效地参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各环节、全过程。

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必须充分相信官兵,紧紧依靠官兵,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官兵投身军队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官兵是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具体工作要在官兵中展开,基本内容要在官兵中落实,最终效果要在官兵中体现。官兵战斗在军事斗争准备第一线,许多真知灼见也蕴含在他们之中。要尊重官兵主体地位,拓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坚持制定军事法规问计于官兵,执行军事法规依靠官兵,落实军事法规相信官兵,确保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各项举措体现民主性、增强科学性、富有实效性。要改进立法研究论证办法,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深入部队、深入实际、深入官兵调查研究,征求和倾听广大官兵的意见。要充分发挥官兵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挖掘广大官兵的潜能,充分激发官兵的创造精神和投身法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最广泛最有效的支持。法治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键环节。法律法规实施离不开监督,如果缺少官兵的有效监督,法治监督体系就不够完善,监督的成效就得不到保证。要畅通广大官兵参与监督的渠道,健全检举控告、信访接待制度,各级纪委、政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官兵公布,及时受理来电来信来访,听取官兵意见建议。要建立健全官兵监督情况反馈、举报人保护、处理结果通报等制度,对官兵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有效保护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当前,官兵法治素养还不够高,要做到依靠广大官兵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强化官兵的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让法律法规融入官兵血脉,植根军队建设肌体每个细胞,成为一种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治理方式,最终变成一种文化形态。要着力提高全体官兵的法治素养,坚持从兵之初官之初抓起,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院校教育、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要加强对官兵的教育管理,严格日常养成,用法律法规规范官兵的行为方式,促进官兵形成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关键在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这是对官兵主体地位的尊重与维护,有利于教育激励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因此,必须严格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部队。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既是维护部队高度集中统一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官兵权益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不得违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搞土政策、土规定,不允许凭长官意志和个人好恶搞“个人说了算”,除执行重大任务等法定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剥夺基层官兵的休息权、探亲休假权等合法权益。持续纠治发生在官兵身边的不正之风。当前,一些单位在处理入党考学、晋职晋衔、士官选改、评功评奖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事务时,还存在插手干预等损害官兵利益的不正之风,影响了广大官兵对建设法治军队的信心。对此,要完善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制度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严重侵害官兵权益,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官兵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为官兵排忧解难。习主席指出,要坚持基层第一、士兵至上,关心官兵成长进步和冷暖安危,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官兵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部队建设上来。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不断完善军人工资福利、抚恤优待、退役安置、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家属随军、子女入学和伤病残移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官兵解决个人和家庭实际困难,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广大官兵利益作为基本的衡量尺度,把官兵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的检验标准,增强官兵对建设法治军队的认同感,激励官兵自觉投身强军实践。

(《解放军报》2015年3月10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