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住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军营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胡卫东责任编辑:康哲
2015-06-26 05:01

习主席强调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学习领会这一重要思想,必须准确把握创建法治军营推进依法治军的目标要求,紧紧扭住依法行政这个关键,自觉站在法治中国大进程中谋划决策、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良好局面。

积极培塑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官兵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信仰的前提是学习认知,并将认知上升为观念、转化成思维、外化为行动。一是强化规则意识,克服人治惯性。法治的本质是规则之治。只有把法律法规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依此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法治才会成为铭刻于内心的烙印和笃定的信仰。凭经验作决策、凭喜好抓工作、凭感觉作判断,反映的是对法规的漠视。破除这种现象,必须立起法规至上的观念,依据法规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发挥法规约束的刚性作用,让法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雷池”、通电的“高压线”,让一切行为在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二是强化平等意识,克服特权思想。平等是法治的内在要求,特权思想是法治的“大敌”。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向“家长作风”说不,向“特殊一票”说不,向“一言堂”说不,向“下不为例”说不,修订完善制度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防止“特权思想”衍生“双重”标准。三是强化程序意识。讲程序就是讲科学、重民主、守法纪。严格按程序办事,可以避免减少错误决策,有利于坚守公平正义和处理事务的科学性。避免程序虚化,首要的是主官要有自觉意识,不能因为制度规定对自己的行为有限制、权力有约束,而将程序当摆设,走程序变成走过场。也不能将走程序视为多余、当成麻烦,随意省略。程序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没有基本的程序,就没有事物的科学合理性,有的决策即使正确,但程序不合法,也归于违规。必须把程序作为法治理念和方法来认识和遵循。

科学制定权责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创建法治军营关键要抓住领导机关这个“牛鼻子”,建立职能科学、责任明确、执行高效的权责体系,让权力与责任匹配交互运行。一是厘清权力边界。从现阶段行政管理工作看,厘清权力边界的主要矛盾是权力主体偏移和责任主体泛化问题。既要防止和克服党委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绝对化的倾向,也要防止把本该属于领导决定的行政事务,事无巨细地让党委讨论研究,弱化党委把关定向议大事的职能;要杜绝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的问题,把本该由基层拥有的人员使用管理权、工作安排自主权和财务物资支配权等,以加强管理名义收归领导机关,导致机关工作错位、基层建设 “跛脚”。二是制定权责清单。各级能干什么、该干什么、怎么干、谁去干、负什么责等都要有所遵循。明确“必须为”的职责,依法从严抓好铸牢军魂、作战准备、军事训练和后装保障等工作,尤其对大项活动、突击性任务和作战准备重难点攻关中的“结合部”,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尽其责;严格划定“不可为”的禁区,对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赋予下级党委机关的职权、不利于战斗力建设和损害官兵权益的事项,都要纳入严格管控禁区;切实强化权与责的统一,针对当前行政管理权力横向过于分散、纵向趋于雷同,多头管理、多层管理与管理权威不够、管理素质不高等问题,要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三是明确主体责任。就是要把各层级人员在部队建设中应承担的谋划决策、指导检查和抓建责任认清定准。具体讲,就是主官要带头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依法履职办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机关担负依法从严治军的谋划指导责任,重在依法指导、依法抓建,把条令条例等法规严格贯彻到部队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和全过程。广大官兵作为部队建设主体,重在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执行条令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行使和维护合法权益,成为法治建设最广泛最忠实的实践者支持者。

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行使权力不背离、不脱轨、不越界。一是决策过程要优化。坚持严把“法律关口”,不断优化党委决策内容,既要将涉及方针政策的大事和全局性的问题一一纳入党委议事范围,又要防止将一般性行政事务事无巨细地摆到党委层面讨论;不断优化党委决策程序,把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防止盲目决断;不断优化党委决策机制,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议事和决策必须贯彻“十六字”方针,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减少人为自由裁量空间。二是工作指导要规范。让一切工作于法有据,着力规范工作标准,修订完善不同类型部队工作细则,让法规成为推进建设的标准、处理问题的标尺、评判工作的依据,既防止层层加码、无限拔高的做法,又杜绝标准不高,将就迁就的行为;把减少“五多”作为依法治军的“立信之木”,采取硬性措施减少会议活动、压缩文电数量以及工作督导组、检查组等;着力改进指导方式,建立完善以年初党委扩大会统全年工作、以首长办公会统季月工作、以每周交班会统周工作的运行模式,达成统筹治“乱”功效。三是监督执行要强化。坚持以“法之必行”为目标,推动制约监督网络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和审计的制约功能,注重发挥党务公开、事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形成严密的制约监督体系;推动检查督导常态化,紧盯长期积累的矛盾问题、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四风”上的倾向性问题,拉清单、定责任、限时限,上下联动协力整治,确保各种问题不断“归零”;推动执法执纪刚性化,较起真来查、硬起手腕纠,强化法规制度刚性执行,做到面子再大大不过党性原则、感情再铁铁不过规章制度。

系统优化法治环境。创建法治军营根本落脚点在于健全完善一套周密衔接、配套管用的运行规范,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为工作习惯,让依法协调、密切配合成为工作常态。一是不断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主要是纠建并举、破立结合、拾遗补缺,搞好现行法规制度“废改立”,把各项工作建立在法规制度之上。着眼时代发展变化,及时废除那些与发展相背离、与时代拧着劲的规定;立足部队实际,大胆除去那些不切实际、没有现实指导性操作性的做法;紧盯新情况新问题,以法规形式固化好的经验做法,补充新的标准要求,构建起上下衔接、前后呼应、相互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大力培育法治文化。人的权益要靠法治保障,法治权威也要靠人来维护。弘扬法治文化,将法治精神注入强军文化,真正让广大官兵在法治军营创建中受教育得实惠成自觉。培育法治人才,将法治素质纳入培养规划,构建体现依法履职用权的考评标准体系,把法治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营造法治氛围,将“法治在线”引入工作生活,依托局域网、借助新媒体,创建集法制宣传、事务公开、行政审批、考核监督、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交互平台,满足官兵日常学法用法新要求。三是贯通高效执行渠道。建立健全依法运转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通工作落实“梗塞层”、贯通部门分工“结合部”。当前要着重建立大项工作统筹机制,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各项建设,防止“一阵风”上项目、“大呼隆”抓落实;建立首问负责到底的落实机制,防止对基层请示报告事项的推诿扯皮和不作为;建立抓建基层定期会商机制,分析评估基层建设情况、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无序抓建、工作忙乱,切实通过法治手段,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作者单位:南京军区装备部) 

(《解放军报》2015年6月26日 06版)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