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民兵预备役人员,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来源:军报记者微信公众号作者:卢军 舒启东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6-09-20 14:54

兵民是胜利之本。

民兵、预备役部队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双重职能,长期以来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参加抢险救灾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从参加联演联训到技术支援保障,从开展扶贫帮困到带领群众发家致富,民兵预备役人员都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伴着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不断增多,维护他们合法权益问题也愈发凸显: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应给予他们哪些相关待遇?出现伤亡后如何抚恤?等等。阳春三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民兵高炮分队训练

现状堪忧

●参训影响单位绩效考评

●补偿不到位挫伤积极性

●隐性损失问题不容忽视

“单位推荐我加入预备役,除了每年20多天的脱产集训,年底还要参加训练考核、比武竞赛,算下来一年有小两个月时间不在位。虽然有训练补助,但与绩效工资相比相去甚远,我因为每年绩效差,影响了升职,长期这样下去,谁能受得了?!”前不久,在某知名网站论坛上,一名预备役士兵发出的一段“牢骚话”耐人寻味。

据调查了解,有这样想法的民兵预备役人员还真不算少数。山东省济南市四里村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副部长臧长春,就对此感同身受。

2007年,转业后分到街道办事处工作的臧长春,因割舍不断国防情结,主动申请到基层武装部。2010年,山东省军区组织全省基层武装部长大比武。为争名次扛红旗,他拿出当年在部队“拼命三郎”的劲头加班加点备战。

功夫不负有心人。臧长春在比武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获得省、市劳动模范等诸多荣誉。然而,因为训练强度过大,他的身体透支严重,导致胃大出血,住院治疗花去不少钱。虽然相关部门给予了一些经济补助,但相对于高额的治疗费用来说仍是杯水车薪。提及此,臧长春感叹到:“躺在病床上看着那一堆荣誉证书,心里不是滋味,不知道这样的付出到底值不值?”

3月初,河北省邢台军分区征兵宣传小分队进驻该市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场。刘 派摄

像臧长春这样参训致病引发的问题绝非个例:

山东某地应急民兵连班长小宋是个体户,因为参加应急拉动演练耽误了买卖,近万元的水果烂在自家库房里。人武部和当地政府得知后,虽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助,但因耽误送货时间违反合同而丢掉大客户,这个损失却让小宋心疼不已。

像小宋这样因为参加民兵活动,而遭受隐性损失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也不在少数:

安徽某修理厂职工、预备役战士小张按正常要求去参加年度预备役训练,却被单位扣了工资。虽然后来由预备役团领导出面协调,单位才给小张补发了工资,但此事不但伤了小张的参训积极性,也牵扯了该团领导的时间和精力。

像小张这样参加民兵预备役训练而被扣工资和奖金的现象,并不鲜见: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某企业员工、民兵小梁参加抗洪抢险,在转运被困群众过程中,手指被夹伤,造成骨折。根据医生建议,小梁在家休养1个半月后回到企业上班,要求企业报销医疗费共计386元钱,并补发病休期间的工资。没想到,却遭到企业领导的拒绝:“你参加抗洪抢险是部队组织的,属于因公负伤,医疗费应该找人武部报销。另外,企业工资是按工作量计算的,病休期间你没有为企业工作,也不能补发工资。”

自己的医疗费、工资到底该由谁解决?本来参加抗洪抢险受伤是件很光荣的事,到头来却连医疗费和工资都没着落,这让小梁十分困惑。为维护民兵合法权益,该人武部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一起,多次与这家企业依法协商,最终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中,不少军地领导向记者反映,近年来,随着实战化训练的进一步强化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不断增多,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也随之递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相关的保障工作跟不上,必将挫伤他们加入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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