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除了纪念,还有些事刻不容缓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吴荣鑫责任编辑:董玥
2017-03-3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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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友愤慨之问——“邱少云难道仅仅是邱家的英雄?不然为什么捍卫英雄名誉的官司是邱家人去打的?”捍卫英雄名誉刻不容缓。

2016年9月,法院对邱少云烈士被辱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加多宝公司、@作业本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法院判令“作业本”和加多宝向邱少云之弟邱少华赔礼道歉。但这个正义的伸张是邱少云之弟邱少华以个人身份通过的。有网友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

“邱少云难道仅仅是邱家的英雄?不然为什么捍卫英雄名誉的官司是邱家人去打的?”

而且,在案件判决之后不久,邱少华也因病去世。于是,我们不禁要继续发问,那些没有亲属的英雄们,在为国捐躯长达半个世纪甚至更长时间之后,再次面临名誉的侵犯,谁替他们去捍卫呢?

英雄无疑是属于国家和民族的,当年英雄为国家和民族挥洒热血、舍生忘死,他们为国家的利益和安宁而战,我们如何忍心让他们在逝去几十年之后再返回没有硝烟却更为恐怖的舆论战场呢?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失职!

一个已故的人物,作为民族英雄与文化的象征,他所承载着国家的历史和民族的精神,那他的名誉受损就不完全是个人的损失,而是一种对文化的侵害,而这种文化又专属于这个国家和民族。

一直以来,有一些人试图改变历史共识、颠覆英雄形象。然而,解构历史人物就是在解构历史,戏谑民族英雄就是在戏谑民族精神,这绝不是一句“脑洞大开的黑色幽默”就可以轻松化解的。

抹黑、诋毁、否定、推倒我们的民族英雄、革命先烈,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刨我们的祖坟”。的确,别有用心者就是想刨我们民族精神的根,刨我们信仰的根。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习主席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刚刚闭幕不久的两会上,“侵害英雄烈士荣誉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已经被写入新修订的《民法总则》。这标志在曾经呼吁良久的通过立法的形式捍卫英雄名誉得到的国家层面上的支持。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英雄不容抹黑,历史不容篡改。如今,英雄的荣誉受法律保护,捍卫烈士名誉也得到广泛认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件事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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