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方在涉藏问题上有何承诺?
早在2003年,中印双方就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的宣言》。
双方就中印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阐述了各自立场。双方重申愿通过平等协商,寻求公正合理以及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同意,在最终解决之前,双方应共同努力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并重申致力于继续执行为此目的签署的有关协定,包括澄清实际控制线。
印方承认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重申不允许西藏人在印度进行反对中国的政治活动。
中印边界谈判有哪些成果?
★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
在最终解决之前,双方应根据1993年和1996年协定,继续共同努力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双方同意,在延续特别代表会晤的同时,联合工作小组继续工作以早日澄清和确认实际控制线同样重要。中印边境地区实控线的澄清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双方同意,在已商定的参数基础上,尽早完成交换标明各自对整个实控线走向认识的地图的进程,以实现达到早日达成关于实控线走向共同谅解的目标。
双方对执行1993年和1996年协定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并同意加快全面落实上述协定。为实现这一目标,双方达成了在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补充议定书。
★2006年 中国和印度发表《联合宣言》
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已经采取步骤,并将继续努力,争取在2005年4月11日签订的关于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协定的基础上解决边界问题。边界问题的早日解决符合两国的基本利益,因而应将其视为战略目标。特别代表将早日商定一个适当的框架,以便最终一揽子解决边界问题,包括中印边界各段。在边界问题解决之前,双方将根据1993年、1996年和2005年协定的规定,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双方将在中印边境地区共同商定的地点促进跨境合作,将两国边境从划分两国的界线变为联系合作的桥梁。在这一背景下,中印边境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包括近期恢复的通过乃堆拉山口的边境贸易。双方将加强现有的边境贸易,同时继续探讨在中印边境地区增开贸易路线的可能性。
★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公报
双方重申,将坚定致力于通过和平协商,早日解决边界问题等突出分歧。双方重申,解决边界问题是两国领导人商定的“十项战略”之一。双方再次确认,致力于遵守2005年签署的《关于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继续推进边界问题特别代表谈判进程,并致力于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出发,积极寻求公平合理和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在边界问题解决之前,双方将根据已签署的协议,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2013年 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发展愿景的联合声明
两国边界问题特别代表正受命探讨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框架。两国领导人鼓励特别代表继续朝着这一方向努力。双方认为,中印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是双边关系发展和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中印1993年、1996年和2005年协定均承认相互同等安全原则。双方在上述协定基础上,签署了边防合作协议,这将有助于维护边境地区的稳定。
★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发展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访问期间,双方就中印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重申致力于从两国关系总体利益出发,寻求一个公平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忆及2005年4月签署的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协定,重申将致力于早日解决边界问题,坚信这符合两国的基本利益,将作为一项战略目标推进。双方一致认为为政治解决边界问题而建立的特别代表机制,以及为处理边境事务而建立的中印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双方认为,中印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是双边关系发展和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前,双方将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
双方肯定已签署的协议和议定书对维护边境地区和平与安宁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致力于加强边防合作,开展两军总部和相邻军区年度访问和交流,努力开通两军总部间热线电话,在中印边界各段设立边防会晤点。
双方愿以积极态度解决突出分歧,包括在边界问题上的分歧。上述分歧不应阻碍双边关系的持续发展。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是双边关系发展和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前,双方致力于落实现有协议,并继续努力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