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英雄王杰宣传的来龙去脉 不要被失实文章误导

来源:雷锋杂志微平台作者:王洪才 傅庆徐 卜金宝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8-06-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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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导火索,哪来“火星喷溅”

《朱》文写道:“意外发生了:埋炸药包的土层里冒出白烟,火星喷溅”。这不符合事实。

我们调查组查明,王杰担任张楼民兵地雷班教员是7月2日开训。7月14日训练科目是“绊发防步兵应用地雷实爆”。这种地雷,在抗日战争民兵地雷战中就广泛使用,它的特点是瞬间爆炸,以杀伤敌人,因此不能加导火索。导火索燃烧的速度是1公分烧1秒钟,若拉火管加10公分导火索连接雷管,敌人碰到绊线,拉火管发火,导火索要烧10秒才引爆雷管和炸管,敌人早已跑远了。

2002年11月7日某晚报刊登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王杰,险遭不白之冤》,就胡乱写过:“导火索突然燃烧起来,火星嗤嗤地喷溅着。王杰惊呆了”。若导火索“火星喷溅”,王杰只要拔掉导火索,就可以避免伤亡,何必扑上去?

事实是:那天训练的应用地雷没有导火索的。没有导火索,哪来“火星喷溅”?

《朱》文还说,济装请来的专家组经过30多次试验,最后得出结论:“王杰当时所用的拉火管已过期,处于失控状态”……王洪才是济装政治部秘书、傅庆徐是师政治部干事,我们参加当年调查和宣传的全过程,我们澄清:济装没有请过专家组。这个所谓专家组的结论“拉火管已过期,处于失控状态”纯属编造。不过这个造假的发明权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王杰事件”始末》的作者,那篇文章就假造济装请来两名工兵专家,30次“轰隆隆”的试验,鉴定报告“拉火管是过了期限的,拉火装置早已失控”。《朱》文这段是抄了《“王杰事件”始末》散布的错误,以讹传讹。

历史事实是:当年坦克二师是齐装、满员、全训的战备值班部队。王杰怎么会不负责任地用过期的拉火管去训练民兵?夏天天亮得早,王杰每天早晨5时至8时训练民兵,白天他仍参加部队的游泳训练。7月14日早晨王杰来到训练现场,民兵看到他独自一人到几十米外的路边,用拉火管连接雷管试爆两次都是成功的,这也证明不是《朱》文说的“拉火管已过期,处于失控状态。”

意外爆炸的原因出在第3根在训练现场的拉火管上。拉火管发火需1斤至2斤的拉力。当了几十年工兵的师工兵科长田永秦向调查组讲,他遇到一次,没有去拉动拉火管,只是把拉火管往桌上一放,那根拉火管就发火了。工兵营营长丛英达,他是抗日战争入伍的老工兵,有一次把拉火管放在上衣口袋里,没有去拉它,拉火管却发火把上衣烧了一个洞。拉火管和火柴一样,不能为了检查这根拉火管是否意外,先拉一下。拉了就不能再用了。

在第3根拉火管发生意外,炸药即将爆炸的紧急关头,民兵看到王杰毅然扑向炸点。有的民兵还看到他身体被抛一人多高。根据丛营长、田科长当时的测量,王杰遗体被掀到其作业位置的后方,头距炸点2.1米;脚距炸点3.7米。这是他身体往前扑,重心对准炸点,而被甩出去的。如果姿态未动,只能被冲击波冲向后倒,不可能抛1人多高,不可能抛出2—3米,更不可能身体倒转过来。5位受轻伤的民兵身上都有王杰同志的碎骨,这就更证明了王杰以身体盖住了炸点。

8月上旬,在师部大操场东南角,由师工兵科长田永泰组织一次拉火管连接雷管的实爆。坦克三团工兵连副连长季家祥实施。试验前几个工兵专业干部研讨,从拉火管发火点爆雷管,雷管再引爆炸药,虽然时间是短暂的,但往前扑,舍己救人,时间是来得及的。要是只顾自己生命,往后一仰,也是来得及的。季家祥按王杰一腿跪姿,拉了拉火管后,往后一仰,他身体丝毫未损。倒是在五六十米外观察试验的调查组王永峰同志,被雷管炸飞出去的一小片加强帽的碎片击中鼻颊鲜血直滴,傅庆徐立即陪他到200米外的师卫生营治疗处理。

济南军区工兵团参谋长吴宇宽也认为,王杰7月14日牺牲前,天气连续阴雨,雷管、拉火管受潮湿影响,起爆时间会慢些,王杰扑向炸点是来得及的,王杰是舍己救人的英雄。

王杰在1963年3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为了党,我不怕进刀山入火海。为了党,哪怕粉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王杰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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