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军区如东县人武部积极推行积分选岗办法

31名退役士官实现“阳光安置”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肖林 田亚威责任编辑:菅琳
2016-01-14 03:41
如东县2015年度转业士官积分选岗签字仪式。赵辉

背景介绍

2015年10月,民政部、原总参谋部联合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退役士兵得分总和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

此举旨在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办法》所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

本报讯 肖林、特约记者田亚威报道:1月4日一大早,张红明就收到了来自镇武装部工作人员的通知:经镇党委研究,他被正式安排在镇党政办工作。

2014年12月,服役16年的张红明从驻内蒙古空军某部退役回到江苏省如东县安置,去年12月底,县里依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组织公开选岗,按照积分排序,张红明第二顺位选择了离家较近的曹埠镇政府工作。

“我选择转业到妻子户籍所在地,是个‘外来户’,爱人一家也是普通百姓。真没想到,凭着自己在部队的服役表现就能得到这么好的安置。”张红明高兴地说道。和他一样,去年如东县共接收安置37名转业士官,除6人选择自谋职业外,其他31名转业士官全部通过积分排序选岗。其中,19人安排到县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5人挑选了由政府支付工资的工勤岗位,7人进入部属省属国有企业,在元旦前后均高高兴兴地赴岗履职。

该县一直重视优抚安置工作,自2011年国家颁布施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想方设法克服转业士官数量大等诸多困难,确保转业士官安置公平公正。

去年10月,民政部、原总参谋部联合下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后,县委县政府又积极研究落实,尽快在2015年的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中推行此办法。

记者在积分选岗现场看到,县安置办在纪检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启封转业士官档案,依据打分办法对档案记载的服役年限、奖励、职业技能、艰苦地区服役等方面进行定量积分,整个过程完全处于全封闭状态,有效避免了“人情”“关系”的干扰。随后,经过安置办初审、人武部复审,纪检部门和转业士官本人确认后,公开岗位、积分及排名,采取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整个流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在部队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工作环境越艰苦,转业安置就越优先。”县人武部领导告诉记者,从陆军第26集团军某旅退役的李凯华在部队服役16年,荣立过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还有9次嘉奖,共积91分,第一顺位选择了县民政局。其中,仅荣立二等功这一项就计20分。

“越是优秀的军人,越是应该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据该县领导介绍,近年来他们共妥善安置140名转业士官,有86人被安排到县镇党政机关事业编制岗位,占到总数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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