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奶奶摔倒扶不扶?这个武警没有说话......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王爱栋 龚海峰责任编辑:杨帆
2017-09-07 10:19

近日,位于天津清河农场的三中队自卫哨哨兵柴金宝正在认真履行职责。突然,营区外的隐约响动声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对一步步靠近的陌生男子按照“喝止来人、认真查证、细致盘问”的程序进行处理。经细致盘问了解到,男子是向武警来求助的。他说:“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下车时站立不稳,“扑通”一声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柴金宝见状,迅速向中队值班室报告,中队长曹志博第一时间冲到营区外,率领卫生员迅速赶到现场,只见老奶奶穿着单薄、皮肤多处受伤,右肘上摔的伤口血流不止,趴在地上不能动弹。

“快把老人扶起来,卫生员,快去拿药箱过来”中队长曹志博立即吩咐,并与几名战士合力将老人扶起,开始检查处理老人的伤情,随后卫生员对伤口进行了精心消毒护理。

笔者了解到:“今天是罪犯家属的探视期, 老奶奶几经辗转从家中来到清河农场,就是想看一眼自己的亲人,没想到在距离监门仅仅百米远的路上,老奶奶下车时因站立不稳而摔倒在地,导致脚踝扭伤,身上多处擦伤。由于探视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眼看着就要错失这次探视的机会,老奶奶焦急万分,马路上,车来车往,随时有车祸的危险。三中队营门哨兵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值班室报告,卫生员张潇雄携带医护箱及时赶到,对老奶奶的伤口进行了消毒包扎,老奶奶得到救治脱离了危险,并在时限内与自己的亲人相聚”。

最后老人感激的对笔者说:“换成旁人不知道会不会想去扶一下,敢不敢扶起来,他们真是人民的好兵“娃”……”

“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早已成为一个社会热议的话题,同样也是一个让人纠结的社会问题。这一次,军人用实际行动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最好的回答!

事后中队长曹志博告诉笔者:“翻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18条明确写道,人民武装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及时救助。”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武装警察的危难救助义务。扶老人对于军人来说,首先是职责所在,而法律是社会最后的防线,在这次救助中,扶起受伤的老奶奶,三中队的官兵考虑更多的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看到需要帮助的老人后,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那是从人民军队诞生之日起就融入血脉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是“四有”军人中“有品德”的价值呼唤,是服务人民宗旨的切实践行!

坚守一方,远离尘嚣,守护法律,坚持信仰,忍受寂寞,艰苦训练,这是十二支队官兵最真实的写照。战士在整齐茂盛的白桦树下挥洒汗水;哨兵在风蚀雨打的岗楼里孤独屹立;茶淀卫士于这片土地上默默奉献。在人民需要的时候,他们总是及时的出现;当人们还在纠结与质疑的时候,他们用行动回复一切。这些都只是因为,子弟兵永远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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