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强化“安保体制最高机密”意欲何为?

来源:国防参考作者:李莉责任编辑:牛晨斐
2015-11-05 18:47

美日加强全方位情报合作愈加明确

近年来,美日下大力推进双方情报深层次共享,并取得重要进展。2005年10月26日,美国和日本两国政府达成共识——共享预警雷达情报。由美国向日本提供为导弹防御系统而研发的X波段早期预警雷达系统。

该雷达系统部署在日本自卫队基地内,而该雷达侦察所获得的信息情报则由美军通过航空自卫队航空总队司令部提供给日方。美方还提出希望能从日本自制的4部国产新型警戒管制雷达获得相关导弹预警情报。显然,这将大大加速日美在导弹防御系统领域的一体化进程。至此,设立美日联合作战中心的构想浮出水面。

2006年12月22日,日本外务省宣布了时任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和美国驻日临时大使多诺万在东京签署《地理空间情报合作官方文件》,双方共享东海情报的消息。根据此文件,美日两国将共享各自所掌握的其他国家的地形、航道等地理情报。共享情报内容不仅涉及地形、航道方面,还包括最新的测量数据、地名、航空线路、东海水深等领域。当然,文件规定双方有义务对情报进行保密,严禁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情报。

2014年8月,美国国防部决定首次接受日本海上自卫队联络官常驻美国海军作战部。美国海军作战部负责海军作战策划,是严格保密的中枢部门,美方接受外国常驻联络官的做法实属罕见。在美国的盟国中,虽然有英国和澳大利亚在海军作战部常驻官员,但对日本海上自卫队而言尚为首次。显然,此举旨在强化日美同盟,新增一个共享情报的平台,统一美军和日本自卫队的行动步伐,明确针对中国的海洋活动和朝鲜核武器及导弹开发等事项。

2014年12月12日,备受争议的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正式生效。从本质上讲,这是一部为全方位加强美日情报共享铺路的法案。美国政府高官明确表示,日本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是迈出了重大一步,双方在外交、军事以及间谍活动等领域可以共享的情报都将获得量变和质变”。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詹姆斯·克拉珀在美国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的听证会上,就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一事称,“日本已成为情报活动的重要伙伴”,认为安倍晋三政府推动成立《特定秘密保护法》将进一步促进双方的情报共享。安倍本人在参议院国家安全保障特别委员会上表示,对加强与他国的情报共享寄予厚望。他认为,“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后,外国把特殊的卫星图片提供给日本也不会外泄”。过去,美国政府很担心情报从日本方面泄露,对于共享情报存在忧虑,而《特定秘密保护法》的通过无疑有助于全面强化日美同盟。就在今年4月27日,美日正式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明确写入在太空和海洋领域进行合作,共享探查、识别可疑卫星和太空垃圾的“太空态势感知”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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