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深挖洞”不会过时

来源: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作者:和治伟  程荣责任编辑:杨红
2016-05-12 05:05

东南沿海城市组织防空疏散演习。

从单一到一体化:

打造抗得住的人防“利器”

现代空袭作战,目标定位准,打击精度高,软杀伤能力强,远非普通的防空“洞”可防。我国从第三次全国人防会议之后,人民防空建设在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下行动,深挖的“洞”虽在减少,但是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颁布了人防工程建设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9部,基本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防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大大增加了人防的科技含量,提高了人防工程质量,提升了人防的综合防护能力。

2005年10月的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就是人民防空工作的一次里程碑,这次会议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防空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就是要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由机械化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准备向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准备转变,由单一的防空袭体制向防空防灾相结合的体制转变,由以行政命令为主管理的模式向依据法律法规为主管理的模式转变,努力提高人民防空的快速反应能力、整体抗毁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人民防空开始由单一防空向防空防灾一体化转变。

从人治到法治:

走科学化依法管理之路

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从第三次到第四次之间,相隔22年。在此期间,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并没有停滞,相反跟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前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业内称这一时期为调整改革期,其中最为显著的成果,就是加强了人民防空法制化建设。

1984年7月2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人民防空条例》。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指导、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以《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颁布了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使我国的人民防空建设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各地相继成立了相对稳定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大了人防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人民防空教育也逐渐由战备形势教育与任务教育转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的综合教育。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教育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电视广播讲话、举行街头演出、举办知识竞赛、建立教育训练基地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把人防的声音传遍大街小巷和千家万户,让人防由封闭走向了开放,赢得了社会的理解、重视和支持,营造了人防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