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余小议)
让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杨祖荣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作为从严治党有力手段,问责、追责在公报中多次被提及:“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用好问责利器,让违纪违规成本高起来。如果出问题了,该纠正的不纠正,该问责的不问责,该处理的不处理,或处理得过宽过软、不痛不痒,不但难以引起人们对法纪法规的敬畏,反而会引发“破窗效应”,助长种种不良风气蔓延。
东部战区陆军两名团主官被问责一事中,战区陆军纪委挺纪在前,从严执纪、不留情面;战区陆军党委态度鲜明,敢于担当、依纪惩罚,在官兵中形成强烈震慑,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应。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按制度要求较真动真、敢于打板子,确保追责问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解放军报》2016年11月1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