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律己手莫伸
■陈鲁民 邹 伟
插图:刘延源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这是陈毅同志于1954年写下的《手莫伸》一诗中的名句,也是他恪守的座右铭。从参加革命到后来成为党的高级干部,陈毅始终谨慎用权、严于律己,从未向党和人民“伸过手”。
“不伸手”的高风亮节,体现在与战士同甘共苦上。1928年,陈毅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任红四军政治部主任。当时,敌人的军事进攻与经济封锁给红军造成极大困难。陈毅和战士一样,穿单衣单裤,吃红米南瓜,睡稻草床,还经常加入背粮上山的行列。他不用扁担,使用的工具是自己的裤子。那时的裤管肥大,他把裤脚一扎,粮食灌在裤管里,一次能装七八十斤,扛在肩上,和战士们一起翻山越岭。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开始长征,陈毅率部留在赣南打游击。敌军四面围困,生活很艰苦,为了安全起见,他行军打仗时身上带着部队的经费,有黄金、银洋和钞票,可他从来没私自动过分文,而是和游击队员一起共度时艰,有盐同咸、无盐同淡。陈毅专门叮嘱身边战士:“这是党的经费,党要我们保管,我们从来没有乱用过一分钱。发展党的事业,要靠这笔钱;发展部队,也要靠这笔钱。现在,形势越来越紧张,我们有责任通知大家,万一我们牺牲了,尸首可以不要,钱无论如何要拿走,这是党的钱,不能落入敌人手里。”
有一次,陈毅带着部队行军至一座高山,突遇大雪纷飞,他和战士们一样,一身单衣,一双草鞋,几天喝不上一口粥。炊事班不知从哪里弄来点米,大家高兴地围过去,七嘴八舌地说,应该给陈毅同志做一碗白米饭吃。陈毅却坚持让炊事员把这点米和野菜拌在一起煮,大家一样都吃野菜拌饭。
革命胜利后,陈毅没有以功臣自居,而是继续保持“不伸手”的作风。他不仅自己清正廉洁,也十分注重家风培育。1950年春,陈毅时任上海市市长,他的父母从四川老家千里迢迢赴沪,看望阔别20多年的儿子。对此,他一方面热情接待,另一方面也对父母提出要求:“你们也要遵守革命纪律……我们来个‘约法三章’,一、不得随意动用公车;二、不要借用我这个市长的名义外出办事;三、没特别的事,不要随意外出。”陈毅的父亲呵呵笑道:“你娃放心吧,老子终生不给你丢脸就是了!”
1954年,陈毅调到中央工作,任国务院副总理,全家住在中南海的平房里,一个很小的套间就是陈毅办公和住宿的地方。组织打算给他调换一套大房子,被他拒绝了。他的日常伙食很简单,衣着也很朴素,除外事活动和开会外,总是一身旧衣服,已洗得褪色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陈毅对子女要求也很严,平时让他们吃普通饭食,穿补丁衣服,常常是大人衣服穿破改了给孩子穿,哥哥穿了又给弟弟穿。孩子们放学回家就温习功课,偶尔去剧场也从不跟父母在一起,而是悄悄坐在剧场的最后面。
陈毅不仅在利益上“不伸手”,不追求享受,始终廉洁奉公;在职务上“不伸手”,党需要他去哪里,他就去哪里;而且在荣誉上也“不伸手”,谦虚谨慎,自律甚严。他有一首诗写道:“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他办公桌上,有一个铜墨盒上刻着一行字:“满招损,谦受益;终日乾乾,自强不息。”尽管陈毅一生功勋卓著,却始终秉持谦虚谨慎的品格,从不搞特殊。
斗转星移,往事如昨;精神长存,激励后人。“不伸手”是陈毅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做人做事原则,也是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奉公守法、清正廉洁,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身份不等于特权,追求荣誉不等于追求优待。永远“不伸手”就不存在“收手”,始终走正路就不会入歧途。
一名共产党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牢记党的宗旨,以坚定的信仰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传承革命先辈的清风正气,我们就要做到在利益、职务、荣誉等方面坚持“不伸手”,从小事小节严起,从家风建设抓起,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知敬畏、守规矩中立好共产党员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