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的最大敌人是特权思想
——持续深化政治整训、纵深推进正风反腐系列谈⑧
■董 天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鲜明指出:“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极大的耻辱”五个字,道出了特权之欲、贪腐之念的危害之重,字字千钧,发人深省。
习主席曾深刻揭示:“廉洁自律的最大敌人是特权思想。”特权思想是将权力凌驾于法律和公共利益之上的错误价值观,其核心是对权力本质的认知错位,将公权力视为个人地位象征或牟利工具,由此催生出思想上的优越感、政治上的官僚化、经济上的利益化、生活上的特殊化等特权现象。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特权思想不破除,特权现象难根治。千百年来,人类社会对于“特权”二字针之砭之、恨之斥之,然而一旦拥有“特权之机”,却又羡之趋之享之,与特权思想这一“顽疾”不无关系。特权思想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腐蚀剂、一种极其致命的离心剂,如若不除,离散的将是党心民心,毁掉的将是执政根基。
“不私,而天下自公。”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谢觉哉同志曾深刻剖析特权思想:“我们共产党进城了,当官的特权跟着就来了。很多人感到这是天经地义,我的亲戚要我帮忙安排工作,觉得这是正常的。我的孩子也觉得坐我的小车,吃得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是正常的。我感到这些对我们党来讲,不正常,危险。”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其“特殊”恰恰在于不搞特殊、没有特权。一名共产党员,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碌碌无为是失职,谋取私利是渎职。
对权力观的矫正,是正风反腐的关键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把反“四风”、反腐败与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相结合,对特权现象“穷追猛打”,对特权思想“刮骨疗毒”,吃拿卡要、庸懒散拖少了,朴素之风、服务意识多了,清风劲吹,沉疴渐除。然而,风气之变并非一蹴而就。特别是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常扪心自问:有没有自诩“特殊人物”,官气十足、用权任性?有没有自享“特殊待遇”,超标准享受、潜规则行事?有没有自居“特殊地位”,蔑视法纪、恃权自傲?
习主席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我军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更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力。对腐败分子的深挖彻查,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律平等,只要搞腐败就决不姑息,没有免罪“丹书铁券”,没有“铁帽子王”。军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进一步强化普通党员、普通一兵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同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时刻提醒自己哪些红线越不得、哪些规矩破不得、哪些程序省不得、哪些原则变不得、哪些事情干不得。各级党委也应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切实使权力运行边界有数、约束有力、监督有效。
(作者单位:61096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