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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沿海的海防"耳目":三年处置海情上万起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方 凯 余高斯 罗正然责任编辑:杜汶纹2015-03-19 02:01

按连队标准考评,建设全部达标

民兵能肩负起海防“耳目”的职责吗?带着这个疑问,笔者在玉环县坎门基干民兵营女子民兵哨所进行了深入采访。

清晨5点半,一阵急促的哨声响起。在哨所驻守的女民兵们迅速起床,5分钟后携带装备在哨所操场集合。眼前的情景,让人不由得对这些年轻姑娘们刮目相看。

玉环县人武部部长黄新贵告诉我们,依据1999年颁发的《民兵战备工作规定》,担负哨所执勤任务的民兵应当明确执勤区域和任务,熟悉哨所附近的地形和社会情况,掌握执行任务的各种技能,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观察、巡逻、警戒、勤务,加强自身防卫。

正是按照这一要求,每天跑一趟海堤、冲一回沙滩、爬一次岛礁是女民兵的训练必修课。再加上骄阳晒、海风吹,姑娘们个个变成了“黑玫瑰”,她们开玩笑说平时连镜子都不敢照。

训练还不是最苦的事,女民兵们说,最苦的莫过于判断过往舰船。100多种外籍舰船,要“一眼明、一口清”,不下一番苦功是练不出这个本领的。

民兵戴鹰回忆自己初练这门功夫的情形,一天到晚盯着电脑屏幕识别舰船,常常看得头昏眼花。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戴鹰和哨所其他民兵都练就了一双过硬的“眼功”。随机选几张外籍舰船的照片,她们张口就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坎门基干民兵营女子民兵哨所一样,浙东沿海其他民兵哨所的战备训练都抓得很紧。近3年来,这些民兵哨所先后发现并妥善处置重要海情上万起。去年底,省军区按照考核连队的标准对这些民兵哨所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结果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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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1990年7月6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的《民兵工作条例》,自199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对民兵工作的任务、指导原则、各级职能及民兵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武器装备、战备执勤等各方面都做出明确规定,是我国民兵建设的重要法规。

1999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民兵战备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兵战备工作,完善了民兵战备制度,保证民兵战备任务的完成。该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军警民联防和哨所执勤,保卫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安全是民兵战备任务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