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全面"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韩志庆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5-04-14 08:15

重塑融合模式

当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正处在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融合体系有待完善,迫切需要创建内涵集约型融合模式,强化军地有限资源的要素重组和互通共融,提高融合质量效益。

解决好融合边界问题。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领域多,要素全,范围广,对哪些领域和项目可以“融”、“融”到什么程度,不能不加区分地搞“一刀切”,更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必须从国情军情和各行业领域特点出发,划清军民融合的合理边界,为深度融合奠定基础。在边界划分条件上,军用资源和民用资源具有兼容性和比较优势,通过融合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集约利用。在边界划分原则上,坚持军事优先、兼顾经济,侧重国家安全考量,把融合重心放在为军事斗争准备服务上,无论是在机构设置、力量投入,还是机制构建、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必须充分考虑作战需求,以是否有利于战斗力建设、有利于巩固国防为首要标准。在边界划分主体上,军队是军民融合的动力源,理应更加自觉地从国家利益最大化出发,加快相关体制机制改革,真正把与军队核心作战任务无关的机构和职能剥离出去,为深度融合扫清障碍。

解决好集成创新问题。当前,世界范围内的新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和突破,许多颠覆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成为军民深度融合的重要内容和内在驱动。如美国80%以上的科学家、工程师直接或间接为国防建设服务。我国经过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了一大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科技领军人,高新技术企业数万家,拥有巨大的创新能量。应打破军地各自独立、高筑“围墙”式的封闭创新模式,把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制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指导目录,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创造性地运用各类政策措施,搭建军地科技创新交流平台,推动全社会优势科研资源向军民融合领域集聚,着力突破事关国防和经济命脉的关键科技问题,加快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和集约利用。

解决好实践载体问题。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细胞,也是军民融合不容忽视的重要载体。应改变传统以机械制造为主的军工产业构架,推进国防企事业单位的战略性重组,保留发展专用性强的军工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积极培育战略新兴军工产业,提升国防工业的国际竞争力。改变军工行业垄断封闭的隔离状态,推进军民融合项目产业化发展,突出抓好能源、金融、生物工程、卫星资源、空域、海域、电磁频谱等领域的产业整合,尽快形成开放高效的产业集群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融合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制定面向社会的信息发布和市场竞争措施,鼓励民间企业参与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和军品研制生产,形成持续推动军民融合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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