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军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全文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责任编辑:康哲
2015-06-05 15:27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

▶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

▶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

▶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

▶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

▶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 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 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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