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作战体制下军种的作用应如何定位?

来源:国防参考作者:梁 芳责任编辑:牛晨斐
2016-01-14 11:11

信息技术改变作战方式,信息革命催生军事变革,建立并完善联合作战体制是变革的最高目标追求,是战斗力提升的倍增器。而联合作战体制下军种的作用应如何定位?如何处理好战区主战与军种主建的关系,是世界各国军队始终在探索的问题。

军种在联合作战中的作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联合作战还处于初级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战役有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的圣地亚哥战役、1915年英法联军对土耳其的达达尼尔战役等,主要是陆军和海军在登陆或抗登陆作战过程中的相互配合作战,陆军为主、海军为辅,陆军担任主要作战任务,在濒海陆岸实施陆上进攻与防御,海军担任争夺制海权和对陆军进行直接火力支援。

正是由于海军的发展,特别是舰艇大炮射程的增大和火力的增加,催生了陆、海军联合作战。这一时期作战的主要特点:一是多数情况下还是军种独立作战,作战指挥、武器装备、战场建设、人才培养都是各军种自己负责,在联合作战时也只是表现为战前协调计划,战中分头行动;二是没有建立统一的指挥结构;三是作战样式单一。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空军的作战功能大大增强,它以绝对的高度和速度优势,完全改变了战争形态,加上支撑大规模作战指挥活动的雷达、通信、电子等科技的应用,极大影响了联合作战的实践与理论发展,陆、海、空联合作战走向战场。

最典型的是1944年的诺曼底登陆战役,参与作战的有美、英、法、加36个师共288万人,13700架飞机、9000艘舰艇,这是人类战争史上规模最大的联合作战。

图为诺曼底登陆时美国士兵走下登陆艇,远方还能看见美国谢尔曼坦克和怀特半履带车驶过。

在这一时期,首先是产生了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三军被置于统一的作战指挥体制。在1942年太平洋作战最激烈的时期,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运用战时总统特权,将陆军和海军的联合委员会改组成参谋长联席会议。参谋长联席会议在成立初期是美国军事体制中的一个领导机构,隶属于国防部。其成员包括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陆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空军参谋长和海军陆战队司令。

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为总统和国防部长的首席军事顾问,负责主持联席会议和处理日常工作,各军种主官(陆军参谋长、空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及海军陆战队司令)轮流担任参联会主席。参联会主席和国防部长同时向美国总统负责,即向美国三军总司令负责。

其次是联合作战样式增多,登陆与抗登陆、封锁与反封锁、进攻与防御,表现出作战力量多元、作战形式多样的特点。再次是指挥手段提高,各种先进的指挥通信普遍得到运用,提高了作战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

这个时期尽管建立了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但在实践运行中,并没有改变各军种自成体系的组织形式,各军种仍分别听命于其军种司令的指挥,参联会只是一个协调军种作战决策及各自利益的联席会议,对军种兵力的调动也必须经过军种实施,而因各个军种的利益争夺,时常陷入僵局。

另外在战场上作战目的的不同也导致军种之间的争论和扯皮,如海军、空军兵力行动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对陆军作战支援不到位,影响整体作战效能的发挥。

到越南战争时,美军的指挥关系仍没有多大改变。战场是太平洋司令部的辖区,理应由太平洋司令部指挥,但实际上战场上没有一名全面运筹战事、拥有指挥全权的战区最高指挥官,作战指挥权由战略空军司令部、驻越军援司令部、太平洋舰队分享指挥权,彼此之间各自为政,没有统一协调的计划。

在1983年的格林纳达行动中,美国陆军与海军陆战队就作战任务区分难以达成一致,最后不得不在格林纳达岛中间画一条线,陆军与海军陆战队各负责一半;美陆军一名少校为了召唤近在眼前的海军舰艇提供火力支援,用自己的电话卡通过公用电话与美国本土陆军总部联系,陆军总部再与海军总部联系,海军总部再与舰队联系;停泊在近岸海域的海军航空母舰拒绝陆军运送伤员的直升机降落,理由是陆航飞行员“没经过海上起降资格认证”。参谋长联席会议一度沦为没有指挥权、无法决策的“和稀泥”机构。

以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重构法案》为标志,开始了以建立一体化联合作战体制为根本目的的重大改革,联合指挥的理论和实践进入新阶段。

该法案规定,“在所有冲突中,都将使用一支联合力量进行作战,各军种参谋长不再是作战指挥官,作战指挥官是战区总司令”。

《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重构法案》一举打破美国各军种指挥之间的权力屏障,使联合作战体制真正得以形成,让参谋长联席会议成为联合作战司令部真正意义上的“大脑”。

根据《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重构法案》,参谋长联席会议从一个松散的协调机构变成了一个具有实际指挥权的联合作战统领机构。对上,听命于由总统、副总统、国防部长、国务卿组成的统帅部的号令,各军种作战部队必须完全服从由统帅部决策的、战区总司令指挥的、三军统一的联合作战行动。至此,美国军队真正形成了“总统决策、战区主战、军种主建”体制。

从美军联合作战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军种发展催生了联合作战。联合作战的基础在于单一军种自身的强大,联合作战并不会削弱单一军种的作用。

首先,各军种的形成及其独立地位的确立是联合作战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军种就没有联合。高技术首先都装备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等军种,这些军种的高技术含量提高,在总体作战力量中的比重增大、地位作用突出,各军种有能力独立组织独立作战,这样才能为联合作战创造联合的基础。

其次,各军种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是联合作战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信息化条件下,任何单一军种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独立取得高技术战争胜利,必须依靠多种作战力量,形成联合作战的整体合力,才能打赢战争。同时,联合作战不能削弱各军种力量,只有各军种力量更强大、特点更鲜明、优势更突出,联合作战才能更成功。

再次,军种建设由各军种负责,符合军队建设规律。每个军种性质不同,在作战中发挥的作用不同,其建设规律和方法也不尽相同。

美军建立了作战指挥的军令与部队建设的军政分开管理的体制,一方面收权,把作战指挥权全部收到参联会,单独军种没有作战指挥任务;另一方面放权,把部队建设权全部下放给各军种,由各军种负责人事与行政管理、部队组建、战备训练、兵役动员、武器装备研制与采购、战场准备以及后勤保障等日常建设,为联合作战部队提供合格作战力量。

这种体制既保证了战时统一高效的作战指挥,又保证了平时按规律建设部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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