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至 人人都是主角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作者:马怀德责任编辑:吴昊
2016-04-14 06:03

去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全社会夯实国家安全观

■马怀德

写在前面的话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

习主席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是主流,但世界并不太平。在复杂多变的国际背景下,我国安全环境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变化,面临着诸多新威胁、新挑战。“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人民群众是国家安全的智慧和力量来源,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全体人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核心提示

●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安,乃人之根本——安居乐业、安身立命、幸福安康……在中国人的词典里,安,确是念兹在兹的头等大事。

安,于国而言,更是如此——安邦固本、长治久安、居安思危……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正是得益于和平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为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他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正确分析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基础上提出的,既继承了传统安全观,又对新形势下非传统安全领域日益凸显的问题予以重视,是新时期做好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基本指导。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新的国家安全法意义重大

核心提示

●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对于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这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决胜负者,长于布局;知天下者,善谋大势。早在2014年4月,习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指出,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该法第一章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制定国家安全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实现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的需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对于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统筹引领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从立法内容上看,这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将为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并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还应看到,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这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当今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将其视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工程。比如,美国注重环境熏染作用,通过政党政治活动宣扬爱国主义,经常举行“落日仪式”“国殇日”纪念活动、三军军乐团表演等,提醒人们居安思危;英国不仅在中小学重点培养学生对不同民族、地区、宗教和种族的认知与认同,增强国家意识,还全面开展现代竞争意识、科学意识、自强意识、面向未来意识的教育;瑞士《民防法》有效确保了国家安全观念的树立,以后又几经修改并补充了与之配套的17种法律、法规,既确保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与战备工作的实施,又促进了国家安全教育效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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