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休假休息“新规”追踪 基层官兵提出四点期盼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周钰淞 程震寰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7-02-17 03:01

休假这件“小事”,看似微不足道,但搁谁心里分量都不轻。今天《解放军报》“军营观察”专版刊发“聚焦官兵休假(下)”,追踪一份军官休假休息新措施的制定和部队的反应。

陆军第41集团军制订军官休假休息新措施前后用时3个多月——

百日“拉锯”为哪般

■特约记者 周钰淞

2016年12月上旬,陆军第41集团军新制订的《关于规范集团军军官休假、探亲和休息的措施(试行)》正式出台。

参与文件起草的集团军干部处副处长李家群感慨地说,这份新措施,从起草到出台用了3个多月,其中经历的周折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解决“休假难”问题的复杂性。

2016年8月下旬,该集团军领导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干部对休假休息难反映较多:不少干部一年到头忙忙碌碌,很难足额休假;一些任务较重的部队,干部正常的双休很难保证,有时连妻子分娩、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也不能在身边陪伴。为此,集团军党委萌生了结合部队实际制订军官休假休息细则的想法。

对此,集团军机关有议论:“军官休假探亲全军已有相关规定,何必多此一举呢?”“休假休息得不到充分保证,主要是各级落实相关规定执行力不够,这个问题不解决,制订再多的规定有啥用?”

“起草工作还未展开就遇到阻力!”李家群告诉记者,当初受领任务时,他和措施起草组的成员心里都没底。但集团军领导要求明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先别急着下结论、定措施,下基层听听官兵怎么说。

从9月初开始,起草组马不停蹄赶往集团军所属部队,沉到基层一线听取官兵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他们与各级机关干部开展座谈讨论,将基层、机关干部休假休息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经过一个月调研,起草组把相关情况向集团军领导进行了汇报——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是2004年开始施行的,随着社会发展和军队环境条件的变化,规定中有些内容已不适用,需要进行修订。如对“驻地”的理解,随着高铁等交通工具的快速发展,不能照搬过去的条款。此外,现行规定对于干部休假休息还有一些空白急需填补,部队落实起来缺少依据。

“基层有反映、部队有需求,我们必须主动作为!”集团军党委下定决心。从10月初开始,起草组开始紧张的措施制订工作。他们查阅、对照、研究了《条令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陆军团级以上领导干部休假探亲请销假暂行规定》等十几项法规政策,对官兵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拿出解决办法。

考虑到近年来部队演训任务重,部队野外驻训时间大幅增加,新措施规定:干部休假可以分为多段,因工作任务耽误休假的可以补休。考虑到交通便捷后“驻地”含义发生了变化,新措施规定:家庭住址离部队驻地3小时车程以内的已婚且两地分居军官,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可结合双休日申请回家休息。

无数次通宵达旦,无数次推倒重来,起草组成员直言“太难了”!

难在何处?“既要遵守原有的‘母法’,不得越线不得逾矩,还要考虑部队发展的新情况、机关和基层干部的新诉求,要有操作性。”李家群解释道。

制订措施是难,但更难的是思想“破冰”。去年11月初,起草小组将新出炉的措施发到部队征求意见,没想到反应大不相同。某团认为措施很好,符合官兵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军官正当权益,希望尽快下发;某旅则提出反对意见:“步子”迈得太大,照此执行会增加部队管理难度,甚至有人提出“干部都回家了部队出事怎么办”的担忧。

情况反映上去,集团军领导不忧反喜:有不同声音说明大家真正思考了,有争议说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就这样,新措施前后征集了3轮意见,修改了10余稿,最终以“集团军政治部”的名义下发。

这份新举措,从启动制订到最终实施,前后经历了3个多月。记者注意到,这份刚刚下发的文件的题头,赫然印着“试行”二字。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