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治研究中心责任编辑:唐超山
2016-08-15 02:54

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列理论专版 ④

“法治中国”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

■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治研究中心

编者按

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以来的向往和追求。早在延安时期,党就在革命根据地推行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写下了令人骄傲的篇章。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法治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响亮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深远谋划和战略部署。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就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深化了党对于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拓宽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视野和实践深度,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习近平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表达了我们党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坚定信念,体现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跃升

以什么方式治国理政,是国家诞生以来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历史证明,要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必须寻求法治这种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方式。习主席洞察治国理政的历史规律,提出“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并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并作出的重大抉择。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习主席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我们党从历史中寻找执政的科学密码,实现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飞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系统绘制了法治中国路线图,180多项举措瞄准治国理政深层次问题,法治建设在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全面发力,使法治中国正在形成。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谋划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法治,二者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构成贯彻落实十八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法治是公正之治、规则之治,是确保改革发展方向、打破利益调整深层壁垒、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风险期、大国成长关键期,顺利推进各项改革、稳妥化解社会矛盾、避免“中等收入陷阱”,都离不开法治保障。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才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谋远虑,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在法治基石上。习主席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依法治国就是将党的意志和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从根本上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就是追求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一致性,通过保障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公共秩序,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国家和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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