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解放军报

以正确的权力观干净干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周燕虎 旦增达旦 责任编辑:王韵
2024-04-18 09:01:24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以正确的权力观干净干事”系列谈之五

■周燕虎 旦增达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用权利国利民利军,违法违规擅权必然祸国祸民祸军。习主席反复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既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无论处于什么职位、手握多大权力,广大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坚持在制度规范的框架下行动,依法用权、不越雷池,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火车的运行离不开铁道的归正,大树的生长离不开树根的把控,世上万物无不遵循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规律。同样,权力的运用也离不开制度的制约,因为任何权力都面临潜在的扩张性、诱惑性和腐蚀性。“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孟德斯鸠的这句话,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极端必要性。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栽了跟头,就是因为脱离了制度轨道,导致权力像脱缰野马一样横冲直撞,最终吞下了权力任性带来的苦果。事实表明,依法用权看似是对权力的束缚与制约,其实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是最安全、最有效、最深得人心的用权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越扎越紧,有权不为被追责,有权妄为无善果。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严格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使用权力,自己才能轻装上阵、干净干事,官兵才能上行下效、斗志昂扬,部队才能风清气正、充满朝气。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在时刻保持一颗“敬畏心”。古人讲:“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一个人对权力有了敬畏之心,才会自觉坚守党性原则、遵守纪律规矩、恪守用权底线。相反,心无畏惧就会我行我素、肆意妄为,把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给自己埋下祸患。那些身陷囹圄的党员干部,大多是对权力缺乏应有的敬畏和戒惧之心,以致妄自尊大、专权恣肆,渐渐在权力面前丢失了初心、迷失了自我、丧失了底线,最终身败名裂。无数事实表明,党员干部只有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才能在权力面前做到清醒和理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权力,都始终坚持法规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要时刻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对待手中权力,严格约束自己,手中有权不擅权,依法用权不任性,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把权力用于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上。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贵在厘清手中权力“边界线”。任何一种权力,都不是漫无边际的,都有一定的制度边界。这个边界,既是依法用权的底线,更是不能触碰的“红线”。一旦超越权限行使权力,其结果必然是被撞得头破血流。近年来,全军上下牢牢抓住治权这个关键,不断强化依法从严治军,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权力行使条件和边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有力推动了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之所以依然有个别人在使用权力过程中过了线、越了界,既有私心作祟、私欲出笼、私利驱动的原因,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对制度规定以及权力边界底数不清楚。“不重学则殆,不好学则退,不善学则衰。”依法用权的关键,就是学法知法懂法。党员干部要克服工作太忙没空学、干好本职不用学等错误思想行为,坚持无一时不学、无一事不学、无一处不学,勤于学习研究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确保对各种制度要求、工作程序、自身权责了如指掌,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在严格执行制度“无例外”。“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好的政策法规、好的意图主张,如果执行的人执行不当,反而会成为弊政。由此可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党员干部须从我做起、严于律己,一丝不苟、严以用权,真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彭德怀同志在讲到如何执行法规制度时曾说过三句话,第一句是“自己带头执行,让别人无话可说”,第二句是“要加强对执行制度的检查,让投机者无机可投”,第三句是“要敢于瞪大眼睛批评,让厚脸皮下不了台”。领会其中深意,党员干部就要以身作则,既要管别人更要管自己,当好遵守制度的带头人、执行制度的铁面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摊开手掌让官兵看,不握拳头让官兵猜”,事事见阳光、时时受监督;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对“出笼”行为露头就打,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检验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也考验担当精神和能力素质。党员干部不能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睡大觉”,而是要自觉按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让手中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更好地挑起强军重任,为强军兴军事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