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与专业培训冲突怎么办
党员来信
前几天,我突然接到上级通知,前往院校进行专业培训的时间提前,要求尽快去报到。但我却开心不起来,因为这次专业培训与单位自己组织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时间有冲突。一边是个人能力素质全面提升的机会,一边是向党组织靠拢、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必备的教育内容,我感到左右为难。想请教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能否做到两不误?
——某部战士小石
一线解答
陆军某团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周才强:
《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明确,对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党员发展对象,应当组织对其进行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基本知识。
从这一规定来看,集中培训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环节,能够确保党员发展对象接受足够的组织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上厘清“为什么入党”“怎样成为合格党员”等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以往经验,小石可按程序上报连队党支部委员会进行研究,经上级党委审批后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培训、考核。在外培训期间,党员发展对象可以通过指定平台开展自学,并定时对个人思想和学习情况进行线上汇报,及时把学习笔记上传至平台或学习群组;培训结束后,单位针对党员发展对象实际情况,有条件的组织线上闭卷考试,没条件的待归队后第一时间安排考试;待党员发展对象归队后,无论考试通过与否,按照规定由所在党支部委员负责进行“一对一”集中补课,补课情况与考试成绩同步记入党员发展档案。
对于一些突发的特殊情况,特别是涉及诸如发展党员等敏感事项时,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做好每一项决议,多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培训方案的调整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对集中培训的内容、形式或考核方式进行较大调整,需提前与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沟通,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未经充分研究和审批擅自决定。二是补课安排的临时变动。归队后的“集中补课”必须提前制订详细计划,明确补课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负责人(应为党支部委员)及考核方式,确保培训质量不打折扣。比如,计划突然将线上视频培训的课时缩减,这种变动若未提前上报和准备,就属于不规范操作。
总而言之,发展党员必须把好程序关,避免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制度“挂空挡”。如遇特殊情况,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党员发展对象实际特殊处理,但必须维护好党员发展培训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池鲁川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