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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渊潭丨“辱,莫大于不知耻”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姚 璐 责任编辑:乌铭琪
2026-03-30 07:56:46

“辱,莫大于不知耻”

■姚  璐

随着电视剧《太平年》的热播,臭名昭著的“儿皇帝”石敬瑭再次走进观众的视线。石敬瑭是五代十国时期后晋的开国皇帝,为了央求契丹出兵援助,他不但主动割让幽云十六州,而且不惜认契丹的耶律德光为“父皇帝”,自称“儿皇帝”。他也因此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我国传统文化历来把知荣明耻作为知人论世的重要准则。孔子把“行己有耻”“有耻且格”等作为教导学生修身的重要标准。孟子有言:“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把知耻的道德素质看成是人区别于禽兽的标志。管仲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可见,能否做到知荣明耻,不仅关系到个人品德高下,而且关系到国家兴衰存亡。

泾水清清渭水浑。坚持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尽管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要求,但立身行事的底线不容模糊,不能黑白不分、莫衷一是。比如,屈原、苏武、文天祥、林则徐等先贤,因坚守道义、恪守底线而名垂青史;赵高、严嵩、吴三桂、洪承畴之流,因背弃良知、失节失德而遗臭万年,荣耻之分,昭然若揭。

杭州西湖畔的岳飞墓和岳王庙,有这样一副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从这褒贬分明的对联就可以看出,精忠报国的岳飞万世敬仰,陷害忠良的秦桧人人唾骂。相传清朝乾隆年间,有位叫秦大士的状元游岳王坟,友人戏指他为秦桧的后裔,要他以此写一副对联。他提笔写道:“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知耻是一种觉悟。有了这种觉悟,才能知耻而后知义、而后知勇、而后知廉、而后知为官之道和做人之理。

清朝有位叫郭琇的人,出身寒微,志向远大,经常以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话来激励自己,后来考中了进士。在江苏吴江县做知县时,由于受到官场陋习的侵染,开始接受贿赂。郭琇的行为被人告发,遭到一位名叫汤斌的清廉上司的训斥。对此,郭琇感到无地自容,悔恨不已。回到县衙,他让衙役们挑来好多担水,带着大家把县衙厅堂好好地洗刷一遍,并将“明志堂”书房更名为“明耻堂”,还在衙门前贴出告示:以前的县官郭琇已经死掉了,现在的知县是另外一个郭琇。从此以后,郭琇清廉做官,勇革除弊,把吴江县治理得井井有条,深得百姓拥护。

知耻是一种自省。有了这种自省,才能“不用扬鞭自奋蹄”,常思肩上之责,常怀进取之志,更好地扑下身子为群众干事。

1962年,焦裕禄同志到兰考上任时,国家正处于“三年困难时期”,兰考的自然灾害尤其严重,群众纷纷外出讨荒要饭。在县委召开第一次党委会前,焦裕禄首先带着大家到兰考火车站看望那些逃难的受灾群众。他心情沉痛地说:“是灾荒逼迫他们背井离乡的,不能责怪他们,我们有责任。党把这个县36万群众交给我们,我们不能领导他们战胜灾荒,应该感到羞耻和痛心。”正是怀着这种强烈的羞耻感、痛心感,焦裕禄体察群众疾苦,不向困难低头,带领干部群众在兰考大地上谱写了改天换地的辉煌篇章。

习主席深刻指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真正的共产党人,从来都是把以权谋私、公私不分作为极大的耻辱,怵然自惕。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就大力提倡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贪污浪费,强调“贪污是苏维埃政权下,绝不准许有的事,如若发生呢,即是苏维埃政府的羞耻”。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恩格斯曾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党员干部应知荣明耻、扬荣抑耻、近荣远耻,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坚决远离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不知耻那一套,努力以笃信、务实、担当、自律的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感召带动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