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留营住宿相关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回家住宿”相关规定更如一股暖流浸润官兵心田,有效提升军人军属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然而,在落实相关规定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梗阻”,让暖心政策落到官兵身上时打了折扣。请看来自陆军某旅的调研报告——
政策有暖意 落地须“保温”
——陆军某旅关于“回家住宿”的调查与思考(上)
■吕雯茜 解放军报特约记者 周宇鹏

延振宇+AI绘
周三下午,第75集团军某旅某连李排长拿到了通过审批的回家住宿申请表,脸上却没有将要回家见到妻子的喜悦。“别总想着回家,还是要把心思放在工作上……”领导签字时看似不经意间说出的一句话,仿佛一盆冷水浇在心头。
李排长是士兵提干,去年毕业回营后便与爱人成婚,并在驻地定居。按照新条令规定,他享有回家住宿的权益,但一次次表格填写、一道道审批流程,又让他心生疲惫。更让他感到五味杂陈的,是个别领导的“固有看法”。“在他们眼里,好像只有天天扎在连队,才算履职尽责。”李排长告诉记者,这种“刻板印象”,让他明知自己是依规回家住宿,却总感觉理不直气不壮。
“‘以在岗时间论担当、以加班时长论敬业’的偏颇观念,不仅让基层干部依规回家住宿时心存顾虑,也在机关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场。”该旅机关杨参谋对此深有体会。
他家距离营区不过十几分钟车程,但他很少能在工作日回家住宿,周末也常常要在办公室度过。“有时并非工作没干完,而是担心别人加班时自己却不在,显得‘作风松懈’‘没上进心’。”谈及这个话题,杨参谋显得有些无奈。依照新条令规定,每周工作日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也“可以回家住宿1次”。每周三晚上为该旅的自由活动时间,但在机关,周三集体加班、周五忙到深夜,已成为大家心照不宣的“惯例”。
调研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另一个群体的权益保障同样值得关注——符合回家住宿条件,但居住在营区内的官兵。
某连王排长就是其中一员。他告诉记者,住在营院外的战友,完成回家住宿审批流程后即可依规外出,但他与家人居住在营区公寓房内,想在回家住宿期间离开营区,需要另外请假。
起初,王排长不知道这个要求,去年曾与家人约好周五下班后外出为孩子庆祝生日,没承想被哨兵拦在了门口。“哨兵说,我在门岗处的登记信息是‘营区内回家住宿’,所以没有相关手续就不能离开营区。”王排长回忆道。
同样在营区公寓房居住的机关贺参谋也有相似经历。一次,他的父母来队探亲,他本打算利用周末时间带着二老逛逛夜市,晚上一家人住在酒店聊聊家常。可按照单位规定,他虽然属于回家住宿人员,但居住在营区内,每晚必须归队。最终,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营区内回家住宿人员外出,还需另外请假报批吗?这类人员外出后,晚上必须回营住宿吗?”调研过程中,记者向该旅机关咨询这些官兵关注的问题。人力资源科李干事告诉记者,对于此类人员,没有具体管理规定,所以他们便参照了留营住宿官兵的管理方式。不过,该旅也做了一些人性化调整,比如延长外出时长、推迟归队时间等等。
事实上,还有部分规定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而基层把握不准尺度标准、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相关规定难以落地。
“易地连续执行任务(如野外驻训、演习等)3个月以上的连队在归建后休整期间,团级以上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回家住宿频次。”该旅一名军士告诉记者,在学习新条令时,他对这项规定印象深刻,因为他当时刚结束驻训任务,已经3个多月未能见到家人。然而,归队后,他满怀期待申请增加回家住宿频次,却遭到了婉拒。
“条文里写的不是‘应当’,也不是‘必须’,而是‘可以’。领导不担当作为,这条规定便无法落地。”翻看条令,这名军士显得有些失落,“所以,这条规定的善意初衷,目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真正变成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的权益。”这名军士还告诉记者,当前部队驻训任务较重,很多担负长期野外驻训任务的官兵,面临着既不能回家住宿,又无法领取分居费、申请探亲假的境况。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如“连队单主官在位期间,是否可以回家住宿”等问题。这些问题缺乏明确政策指引,大部分单位秉持“宁紧勿松”的管理理念,无形中为官兵回家住宿增设了“附加条件”。
这次调研让记者感触颇深,回家住宿政策是以人为本、温暖兵心的务实举措,但在实际落地中,有些单位片面的管理认知、繁琐的审批流程、缺失的配套细则以及各类“土规定”,给官兵的正当权益打了些折扣。期待各级精准落实条令,给好政策“保温”,真正把政策的暖意转化为官兵心中的暖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