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餐饭见证的作风大考
■于海江
北京的丰泽园饭庄,因中南海“丰泽园”而得名,是首都有名的饭庄。然而在1980年,这里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它的名字与一场严肃的作风较量紧紧联系在一起。
1980年,商业部一名领导先后两次到丰泽园饭庄吃饭,饭钱一共124.92元,他只象征性地支付了19.52元。此前,他到这里吃“客饭”有据可查的还有14次。
此事反映到中纪委后,时任中纪委常务书记黄克诚极为愤怒:“今天敢吃霸王餐,明天就敢骑在人民头上!”在他的坚持下,中纪委决定公开曝光此事,以此警示各级干部。
1980年10月16日,《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刊发通讯《敢于向特权挑战的人》,公开点名批评这名领导。文章写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搞特权的领导干部。当遇到这些人的时候,你该怎么办?”当天所配发的社论中还写道:“不管职务多高的干部,他们都是人民的公仆,而决不是人民的老爷。他们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当时“腐败”一词还不常说,人们常说的是“搞特权”,群众对领导干部走后门、拉关系、以权谋私深恶痛绝。
同样在1980年,黄克诚的一名老部下在宾馆花了400元公款请客。得知此事,黄克诚极为震怒。秘书婉言建议通融,黄克诚断然拒绝:“一顿饭吃掉400元,一个农民一年能挣几个钱!一定要查,我的部下更要查!”
黄克诚之所以要求严查,一个重要原因是《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已经出台,有人竟敢顶风违纪。这个《规定》,是中纪委牵头起草的,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推动出台的。
当时,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精神懈怠、贪图享乐思想和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作风,邓小平提出“我们脱离群众,干部特殊化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强调“不允许有任何在遵守党员义务方面与众不同的老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没有例外”,任何人都没有“特权”。
《规定》起草过程中,邓小平多次审阅修改,还特意进行了说明:中央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做起,不仅自己要自觉遵守这个规定,而且要做好自己的亲属和子女的工作,做好有关人员的工作;规定一经中央和国务院下达,就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
法不明则不治,令不严则不行。邓小平要求“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而且说到做到、令行禁止。1980年,北京市发生了几起分房建房中的违纪事件,多名高级领导干部被点名、处理,可见党中央下了非常大的决心纠正党风。
不搞特殊化、反对特殊化,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这个决心始终没有变,也永远不会变。
2012年12月4日,习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那时定的是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不限于中央政治局,范围很大,而且说文件发至县团级党委,逐步口头传达到党内外全体国家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组织讨论”“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
正是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直面现实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破除特权思想、刹住享乐之风……自此一以贯之、驰而不息。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的规定犹如警钟,应时时在我们的内心敲响。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摒弃特权思想,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