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责任编辑:杨红
2017-01-25 02:14

四、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十五)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专门项目,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加强人员培养使用,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实施力度,促进项目间政策协调平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基层服务项目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

(十六)完善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措施。适时提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落实社会保险、人员培训等相关政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升学扶持等政策,组织开展专场招聘,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就业。

(十七)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后备人才支持力度,为其在基层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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