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强军不可忽视“技术的颠覆性应用”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赵力昌责任编辑:杨红
2017-03-31 03:46

科技强军需要加强对颠覆性技术的研究,技术之所以有“颠覆效果”,多数时候不在于技术本身,而是看谁能够有效地将其运用于军事领域。那么,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发现、培育“技术的颠覆性运用”呢?请看今日《解放军报》的报道——

习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所作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主动发现、培育、运用可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前沿尖端技术,捕捉军事能力发展的潜在增长点。”这一重要指示深刻阐释了科学技术对军事能力手段的基础性引领作用,对于我们深化拓展尖端技术应用、实现科技实力在军事领域的转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科技强军需要加强对颠覆性技术的研究,但切不可走入误区。很多人将历史上坦克、机关枪、核武器等视为是颠覆性军事技术的典型代表,并推崇其能够改变战争形态、甚至最终改变战争结局。总结战争规律我们能够认识到,任何一种武器或技术的运用,都很难超出其同时代的水平和层次,我们希望能有颠覆性的技术出现,但是这不能成为科技强军的唯一路径,甚至都不能将其作为主要路径。如果过于强调、甚至将未来战争的胜负寄希望于尖端“颠覆性”武器之上,就容易陷入“唯武器论”的误区。

技术之所以有“颠覆效果”,多数时候不在于技术本身,而是看谁能够有效地将其运用于军事领域。从战争史的角度看,与其说是“技术的颠覆性”,不如说是“应用的颠覆性”。以坦克为例,英军将当时已经成熟的履带式车辆、铁甲和机枪、火炮结合在一起,就创造出了一战中大破堑壕的“铁甲战神”,其技术本身并无太多神秘可言,因此能够迅速为当时参战各国所领悟并推出自己的类似装备。

可见,颠覆性技术不应也无需被“神化”,它只是某种看似平常的技术在合适的时间、被合适的人所发现并被“颠覆性”地运用。“颠覆性技术”概念的提出者克里斯滕森教授之所以后来将其改为“颠覆性创新”,原因就在于他更重视技术的颠覆性效应,而非单纯强调技术本身。这种效应既可以是基础性、原理性的新发现,也可能是现有技术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性应用。

那么,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发现、培育“技术的颠覆性运用”呢?

一要盘活存量,实现军事技术应用的“供给侧改革”。切实分析评估当前存量技术成果及进展,深入挖掘其应用潜力和军事价值,发挥“老技术”“老办法”的效力。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老”是相对的,指的是在其他领域已经相对成熟的技术方法。其应用也并非“削足适履”,而是将既有的经验作法应用在传统军事领域之上,在充分挖潜、继承创新上下功夫,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焕发生命力。

二要创新机制,以产业化运作模式发挥军民融合的巨大威力。建立完善科技研发、产业化开发、实践推广的配套机制,打通从科研创新到成果应用的路径,促使新技术快速进入军事应用领域。尤其要解决好依托军民融合实现产业化开发的问题,做好科研成果“接地气”这篇大文章。就如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互联网高速公路计划,极大地助推了美国商业资本进入网络产业,并推动了当时美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增长进程。

三要科学评估,建立面向现实和未来两种维度的成果评估评价体系。实现科技强军,科研人才是根本、科研成果是标准,出成果靠的是过硬的人才队伍,而检验成果靠的则是科学合理的评估评价体系。面对有限的资源,应精确评估技术的实际价值,防止出现将有限资源过多地投入在少数项目上,对有现实价值的技术项目要实现快速转化,对那些应用领域不明确、前景不明朗的技术项目则应降低投入,这是实现技术颠覆性应用的科学保证。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军事战略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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