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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楷模”鲍卫忠:新时代能动司法诠释者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作者:周昌发 责任编辑:郭妍菲
2023-12-18 23:07:24

鲍卫忠,一位对党无限赤诚的人民好法官。24年,他坚守在边境民族地区,用一生干好本职工作来报答党和人民。他以持之以恒的行动诠释了新时代的能动司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彰显其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是当之无愧的“时代楷模”。

站稳人民立场。能动司法是法律适用的高阶境界,融汇了强制法律规则与人民常识常情的核心旨意,做到“情与法”的和谐,符合人民最为朴素的价值追寻,能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鲍卫忠担任执行局长期间,办理的800多件执行案件中,化解了650多件“骨头案”;一个标的几千元的纠纷案件,也要带着干警数次到现场调解办理,只为尽可能化解民间矛盾,促进人民和谐。在其履行执行局长的几年里,累计为60多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百万元,自己还帮助垫付8000多元执行款。

鲍卫忠一心为民的司法情怀,恰好是能动司法的理念转化,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站稳人民立场”是其一生的真切写照,恰如其与同事的对话:“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虽然辛苦,但却值得”。他始终牢记民之心,做民之事,在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着力解决被执行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彰显感知正义。鲍卫忠始终耐心地为被执行人讲清事实,与被执行人反复沟通,甚至在“朋友圈”帮被执行人推销土鸡、发布信息,竭力化解债务。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能“感受到”的方式来实现,也就是人民群众对正义的实现有切实的感受与反馈,对具体个案、法律制度有主观感知,不是“冰冷”的审判和执行,更不是“一纸空文”的裁判结果。长期以来,司法审判活动尤其是案件执行与人民群众的认知有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信服度、热情度、可及度持有更高的期望。能动司法以便民、利民、为民为精神指引,让司法人员积极主动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正义获得感。

鲍卫忠为一个小案子反复进村入户,不厌其烦地接听申请执行人电话的“平凡”行为,恰好是人民感知正义的检验标尺,他以温心、温情、温暖塑造了“感知正义”。在司法领域,感知正义是检验司法是否切实为民、是否贴近民心的尺度,普通民众对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意识不是浮于自上而下的法律宣介中,更多是通过个案的实体正义、法官的言行表达来让广大人民自发形成良好的法律认知。

践行良法善治。鲍卫忠首次见被执行人时尽量不开警车、不穿制服,目的在于拉近司法人员与被执行人的距离,给被执行人最大的尊重;他常带有的“微笑”和不厌其烦地调解,恰好是以“常识、常情、常理”让法律适用有“温度”的写照,将裁判结果、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有情”的执行效果。但鲍卫忠并非只讲“柔情”而不守底线,相反,他公正廉洁、严于律己,在担任执行局长期间,所办理的800多件案件,无人情案、金钱案,永葆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严守纪律规矩,奉公执法、刚正不阿,他办公室里悬挂的“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是最好的自勉。

能动司法就是在坚守公正中深刻体会人民的“法感情”。人民群众是法律上的主体,也是国家的主体,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应该充分考虑民众的感受,理解民众法律感情上的需求,不机械地适用、执行法律。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矛盾化解,不失法度,彰显温度,实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尊重人民、尊重社会公众的良知和法感情无疑是新时代法律实施的基本要求,鲍卫忠“微笑、倾听、和解”的工作方法正是良法善治的体现。

融入国家治理。鲍卫忠24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工作,扎根基层,护“小家”甚少,却把一生献给了“大家”;他坚守在边境民族地区司法一线,爱岗敬业,始终奋斗在服务群众最前沿、执法办案第一线,用满腔赤诚奉献给边疆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之中。他俯身办案,跋山涉水,不畏艰难、不惧险阻,化解了一件件矛盾纠纷,焐热了佤乡人民的心,为佤乡和谐倾注了一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当前,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情势复杂,不确定性依然较多,为避免潜在的社会危机,能动司法是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是服务国家整体治理的具体要求,是实现人民所期盼的国泰民安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履行司法职能,做实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鲍卫忠正是在新时代顺应“时代之变”、大力践行能动司法的楷模,他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之中,切实把政治效果与法治效果有机统一于推进司法实务工作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毕生之力。(作者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