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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士官婚恋问题的“暖心政策”,如何才能落实好?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张光轩 刘洋 宋子洵 责任编辑:杨红
2021-05-17 06:48:50

为大龄士官搭好“鹊桥”

——第78集团军某旅依法引导士官婚恋的一段经历

■张光轩  刘洋 解放军报记者 宋子洵

士官群体是基层建设的骨干力量。随着社会发展,身在军营的士官常态化面临工作繁忙、与异性接触少等现实难题。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为解决士官婚恋问题提供了法规制度遵循。部队各级在加强士官队伍建设时,既要靠严格的法规制度抓管理,也要怀着真挚感情做工作,依法依规引导士官婚恋,并帮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通过法与情、严与爱的有机统一,激励引导广大士官集中精力投身练兵备战。

一封来信

大龄女士官的婚恋困惑

尊敬的首长:

我是某部女兵排一名上士班长,多次担任过新训班长,是旅里的文艺骨干。

婚恋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对军人来说,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少,想要谈一场恋爱并不容易。我今年29岁了,眼看着要步入大龄未婚青年行列,不仅自己着急,父母也替我操心。家人朋友都给我介绍过对象,都因为接触时间少、缺乏了解而不了了之。

依据相关规定,大龄士官可以在部队内部找对象。去年,旅里组织春节文艺演出,我与另一连队的指导员共同担任主持。一起彩排的日子里,我们互相萌生好感。后来,我俩确定了恋爱关系。

我和男友都是基层带兵人,尽管同在一个营院,但由于两人平时工作训练任务都比较重,见面约会的机会并不多。如何平衡工作和个人感情之间的矛盾,既完成好练兵备战任务,又处理好个人感情问题,我感到有些没有底数。同时我也隐约地感到,各级对士官在部队内部找对象,还有一些担心和顾虑,这也让我对婚恋前景感到不甚明朗。

特此向首长报告我的困惑。

——一名大龄女士官

讨论思考

落实“暖心政策”缘何有所顾虑

第78集团军某旅这名女士官的经历,在基层官兵,尤其是士官群体中引发了议论。

坦克六连上士小李说,自己和身边战友找对象面临诸多难题。恋爱中,军人身份虽然能给自己“加分”,但有些女孩子喜欢花前月下的浪漫,不希望牛郎织女般的“异地恋”。他自己曾有过两次恋爱经历,但都因为身处异地而“被分手”。眼看着成了大龄青年,自己和家人都着急,也想在驻地找个女友成家。

曾经,部队相关规定明确,中士及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才可以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取消了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学习这些政策,坦克二连上士王鹏感到,新的政策规定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较好回应了广大官兵的真实诉求。他坦言,大龄士官在驻地找对象是“合法权益”,应该放下包袱大胆追求爱情。

虽然政策有明确规定,但在基层官兵的婚恋问题上,个别基层干部仍有顾虑。

“身为带兵人,最怕管理上出问题。”负责某女兵排管理的信息保障队黄队长说,大龄士官谈婚论嫁无可厚非,可一旦有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客观上确实会给基层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部队平时管理严格,青年官兵与社会接触较少,如果任由大龄士官随意交友,无疑会增加问题隐患的风险。”某连杨指导员告诉记者,有个连队曾有一名士官通过网上交友在驻地找了个女友。起初交往很甜蜜,后来这名士官发现女方另有对象,当即提出分手,女方却不依不饶索要“精神损失费”。在各级帮助维权下,纠纷才得以顺利解决。

既要让好政策的阳光照到大龄士官身上,也要依法依规把好事办好。官兵们通过讨论感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根据新的规定精神改进管理理念,依法进行教育引导。

依法落实

引导士官依法依规交往婚恋

婚恋问题事关大龄士官切身权益,有了新规定的“暖心政策”,如何才能落实好?

该旅党委通过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官兵意见建议。大家感到,大龄士官婚恋问题既事关官兵人生幸福,也事关部队思想稳定,不仅要积极帮助解决,还要依法依规解决好。

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旅队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教育计划安排婚恋教育课,帮助士官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他们要求基层干部骨干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充分尊重士官个人意愿,对在驻地恋爱交友的大龄士官,管理上不得人为设卡、层层加码。同时,基层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好相关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士官依法依规办事,防止因网上交友不慎发生泄密或上当受骗等问题。

“暖心政策”落实落地,这名女士官合理统筹时间精力,在婚恋问题上不再有困惑和顾虑。前不久,政治机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审核、批准了他们的结婚申请。如愿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她高兴地说:“好政策终于让我们的爱情之旅有了圆满结果。今后,我和爱人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在本职岗位作贡献!”

为更好服务官兵,帮助更多大龄未婚官兵解决婚恋问题,该旅要求各级制订节假日休假计划时,多为大龄未婚官兵考虑。旅队与驻地相关部门联合组织“鹊桥”相亲会、军营活动日、趣味运动会等活动,鼓励各单位主动与官兵家乡民政、人武部等部门联系,为适龄官兵合法婚恋创造有利条件。

火箭炮连下士小曾专业技能过硬,是连队骨干。小曾入伍前有个相恋多年的女友,两人原打算等小曾今年退伍后回老家登记结婚,但组织的培养、火热的军营生活让小曾决心留在军营继续作贡献,可这又势必影响到原先计划。新规定实施后,小曾各项条件符合规定。与女友商量后,女友表示支持小曾继续留队服役。于是,小曾高兴地向组织递交了结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