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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立法有利铲除腐败土壤

来源:新华网作者:姚远 倪元锦责任编辑:康哲2015-03-10 10:03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姚远 倪元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8日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其中包括“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这是中国反腐释放出的制度化法治化新信号。

代表委员认为,反腐立法对于中国打好反腐持久战将是重大利好:人们期待立法规范官员的权力使用,消灭滋生腐败的制度土壤,同时为反腐提供更健全法律依据。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说,当前反腐形势严峻,而一些腐败问题与制度不科学、权力配置不当有关,这是中国推动反腐败立法的现实背景。

“反腐立法的目的从表面上看是谁腐败治理谁,但本质上说应该要对权力进行规范:规定官员权力可以用在哪儿,不可以用在哪儿。”他说。

全国政协委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期待反腐立法能将反腐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中国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反腐是非常重要的国家行为,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他说。

中国当前的反腐行动涉及多部法律。“有的不规范,有的是一些规章,要把这些提升为法律意志,依法来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说。

曹义孙认为,反腐中一些卓有成效的经验,如党委负责制,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既独立又配合等,也能够通过反腐立法实现制度化。

中共十八大以来持续“打虎拍蝇”,势头不减。根据中纪委数据,2014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万人。

在大力查处贪腐案件的同时,反腐制度化也被提上议程。中国民众期待反腐能形成常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去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一些反腐制度化的尝试已经起步:6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说,上海即将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将是管理重点。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中国官员将受到越来越多的法律和制度约束。

李大进期待反腐立法能将规则“定得越细越好”。“对官员的所有约束,一定是清清楚楚的,哪件事能做,哪些不能做,不能给一个概念,让官员自己揣摩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