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别让“微商”忽悠了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刘守金 黄 龙 王立军责任编辑:牛晨斐
2016-01-08 04:19

    漫画:柴浩绘

不用投资、不用经营,只需将“微店”页面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就能加盟成为“代理商”。战友,你遇到过这样的“好事”吗?

这不,第40集团军某旅战士小王前些日子就在朋友圈遇到了这样的“微店”宣传留言。这家“微店”加盟程序十分简单:只需填写几条信息,系统就会为加盟者生成一家新的“微店”,将其转发到朋友圈后,就能按接到订单的数量“分红”。小王的一位亲戚和几位高中同学都加盟了这家“微店”。

“不需要花钱,也不用花时间打理,只要偶尔在朋友圈里宣传宣传,就能多一笔收入。又不是真的开店做生意,不能算违纪嘛。”眼看别人每天在朋友圈里晒销量,在同学的劝说下,小王也注册加盟了这家“微店”。此后,他不时在朋友圈为这家“微店”宣传。

没过几天,小王就收到了朋友的一笔订单。可是,小王的高兴劲儿还没过,朋友就向他投诉:“产品质量太差,和宣传的差距太大!”小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信用被“透支”了,这家“微店”其实有点黑。赔偿了朋友的损失后,小王赶紧关闭了“微店”。

“天上当然不会掉馅饼,一些‘微店’的虚假宣传很有蛊惑性,如果不保持清醒,就有可能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住双眼。”谈起“微店”这个新生事物,该旅士官长黄勇介绍说,军人可以有序使用手机后,“微店”和“微商”给一些官兵带来了烦恼。战士小张的父母经营着一家销售农产品的“微店”,小张前段时间经常在朋友圈里帮助家里推销。一次,他因家人弄错产品数量与买家起了争执,训练时心不在焉,差点因为走神而受伤。

几乎没啥“门槛”的“微店”悄然步入军营,引起了旅党委“一班人”的重视:“内务条令明确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怎能开‘微店’?”

旅党委分析认为,官兵即便不亲自经营,只从事网上宣传推广,也会因此分心走神,而且还会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引来麻烦,甚至破坏战友间的纯洁感情,类似的行为应该坚决制止。旅里及时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加强网络监督,并通过开展座谈交流、普法教育、网上互动等方式,讲清军人从事盈利性活动带来的危害,澄清了“只是转发链接,不算经商”“业余时间用微信宣传,属于私事”“帮家人宣传,自己不直接参与就行”等模糊认识,引导大家树牢当兵打仗、爱军精武的观念,安心服役,把心思用在刻苦训练上。黄勇高兴地告诉笔者,如今在朋友圈里已经看不到战友转发“微店”帮人做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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