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节日腐败的雾霾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潘瑞涛责任编辑:菅琳
2015-12-30 02:15

辞旧迎新之际,往往是人情往来的高峰期,也是“节日腐败”的多发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这个预防针打得好。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逢年过节,亲朋之间温馨欢聚、互致问候,本是人之常情。然而,有人把节日当成疏通关系的良机,把节礼当成拉近距离的武器,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谊。

“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日。”如果领导干部面对“小腐败”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来者不拒,下一次送来的红包就可能更厚,掉下的馅饼就可能更大。有领导告诫说,对红包这个东西,要把它看成像吗啡、可卡因一样的东西,避若蛇蝎,这个比喻绝非危言耸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精神,聚力纠“四风”,强力肃贪腐,一个节日一个节日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纠,积小胜为大胜,形成正风肃纪、崇清反腐的强大正能量。然而,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些“节日腐败”手段更加科技化、方式更加隐蔽化,披上了各种各样的“马甲”。比如,不送普通红包就送电子红包,不让登门拜访就用电子支付,不让用公款吃喝就找老板埋单,等等。这些都是以节日之名行腐败之实,不但异化人际交往,而且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广大官兵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品味清新之风的同时,应自觉涤荡心灵的积垢,远铜臭而崇清新,远铺张而尚俭朴,绝不给“节日腐败”寻隙反弹的机会。各级党组织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要像习主席要求的那样:“抓了中秋节抓国庆节,抓了国庆节抓新年,抓了新年抓春节,抓了春节抓清明节、抓端午节,就这么抓下去,总会见效的,使之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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