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
■王处章 陈祥涛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习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要注重发扬民主,鼓励大家畅所欲言;要善于正确集中,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提炼出来,作出科学决策。这要求各级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既注重发扬民主,又善于正确集中,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离开集中讲民主,往往达不成共识、形不成统一意志。没有民主办不好事,没有集中办不成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有效率的制度,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
我军实行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这是民主集中制在军队领导制度上的具体运用,是最具有我军特色的科学领导制度。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结合了委员会制和首长制的优长,符合现代领导科学要求,既能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最大限度保证党委(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又能保证首长带领部队快速、高效地完成任务。
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要求正确处理党委(支部)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的关系。党委(支部)集体领导,是党委(支部)领导、决策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首长分工负责,是党委(支部)决策的执行机制,党委(支部)作出决定后,由军政主官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党委(支部)集体领导与首长分工负责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集体领导就没有统一的意志;没有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成了一句空话。
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军政主官,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位置,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坚持班子成员一律平等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的原则,善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集中,依靠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开展工作。坚持“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坚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在开会前“个人定调”,不在讨论中“个人定音”,不在形成决议时“个人定局”,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不争权,又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做到分工不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