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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协的构成

来源:中国政协网责任编辑:张琴2015-03-03 14:18

全国委员会设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如表2。

全国委员会辖设三个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

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是经济社会领域里的社会团体、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由经济学界、社会学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有关单位的组织者、管理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组织。成立于2001年7月2日。宗旨是团结经济社会各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研究、咨询和服务作用;积极参与经济社会理事会和类似组织国际协会的活动,加强与国际协会的成员组织及各国经济社会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为发展中国民间外交,推动中国民间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

现任主席王刚。

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

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简称“中宗和”)是由中国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的代表人士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94年7月2日。宗旨是高举友好、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发扬中国宗教界爱国爱教和崇尚和平的优良传统,积极促进各宗教团体的团结和睦,发展同各国宗教界及世界性、地区性和各国宗教和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祖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

现任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是在政协全国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宣传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成立于2006年12月20日。

名誉会长为王刚、杜青林、陈奎元、钱运录、王忠禹、罗豪才,会长为郑万通。